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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红十字会关于深入开展群众性初级卫生救护培训工作意见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红十字会关于深入开展群众性初级卫生救护培训工作意见的通知
(成办发〔2011〕56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市红十字会《关于深入开展群众性初级卫生救护培训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关于深入开展群众性初级卫生救护培训工作的意见
(市红十字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现就我市深入开展群众性初级卫生救护培训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为宗旨,广泛开展群众性初级卫生救护培训工作,大力普及群众性应急救护知识和技能,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防灾避险和自救互救的意识及能力,最大程度降低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率和伤残率,减少经济损失,促进社会和谐进步。
  二、工作目标
  将群众性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纳入全市应急反应体系建设整体规划,建立常态运行机制,形成市、区(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初级卫生救护工作网络,不断提高全市群众性卫生救护整体水平。到2014年,全市群众性初级卫生救护培训普及人数达到全市人口总数的3%以上,其中交通、公安、旅游、宾馆等行业和部分高危人群培训率达40%以上;卫生救护急救员持证人数达3万人以上,乡镇(街道)、村(社区)的每个红十字基层单位有2-3名红十字急救员,每所中小学校有2-3名红十字急救员;建立规范化的市级群众性卫生救护培训基地,全市群众性卫生救护培训师资队伍保持在150-200人。
  三、培训内容
  以现场、初级、易掌握的卫生救护知识和技能为主要培训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止血、包扎、固定、搬运技能。
  (二)现场心肺复苏技能。
  (三)地震、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与火灾、交通意外、有毒气体泄漏等事故灾难的紧急避险知识,自救互救和逃生技能。
  (四)中毒(化学和食物)、触电、溺水、自缢、烧伤等突发意外的紧急救护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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