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业委员会、中国石油重庆销售公司关于发放使用中国石油农机加油卡的通知
(渝农发〔2011〕158号)
各区县(自治县)农业(农林水利、农林水务、农业水利)委(局),中国石油重庆销售公司所属各单位:
近年来,我市农机装备总量快速增长,农机用油需求不断增加。为保证重庆农业生产用油平稳供应,更好地服务“三农”,支持“三农”发展,重庆市农业委员会与中国石油重庆销售公司研究,决定向全市农机机主发放中国石油农机加油卡(以下简称“农机加油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农机加油卡的优势
(一)优先保障供应。除“一卡在手,全国加油”外,在成品油供应紧张或农忙时节,持农机加油卡在中国石油加油站可优先保障供应。
(二)优惠加油。持农机加油卡在重庆境内的中国石油加油站享受一定幅度的加油优惠。每年度价格优惠幅度,由市农委与中国石油协商确定,并予以公告。
(三)便于管理。农机加油卡为车队卡,重庆市农业委员会设主管理卡,各区县农业部门设管理分卡,管理卡设专人管理,用于农机加油卡开卡、查询、优惠、补卡、清户等管理。
(四)其它服务。为农机专业合作社和农机机主申办农机加油卡免工本费;对不能上路的农业机械,中国石油加油站设定专门的农机机主灌桶加油区;农忙季节,持卡人可获得中国石油加油站点提供送油下乡到田和自带符合规定的油桶到加油站加油等服务,同时,加油站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为持卡人提供的其他便利服务。
二、农机加油卡发放
我市从发文之日起,开始申请办理、发放农机加油卡。请各级农机部门、中国石油重庆销售公司所属单位切实按照《中国石油重庆农机加油卡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附件1),做好申请受理、审核和发放工作。首批发卡采用集中办理方式,请各区县(自治县)农机部门认真填报《中国石油农机加油卡申请表》(附件2)、《中国石油农机加油卡申领汇总表》(附件3),于本月底前报市农委农机监管处,中国石油重庆销售公司据此统一制卡,交各地农机部门发放。
三、农机加油卡价格优惠
农机加油卡价格优惠幅度由重庆市农委与中国石油重庆销售公司每年商定。农机合作社和农机机主在2011年申办的农机加油卡,暂定每升油优惠1%,此优惠标准暂定执行至2011年12月31日止,非油品消费不享受此价格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