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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卫生厅关于举办海南省妇产科护士培训班的通知

海南省卫生厅关于举办海南省妇产科护士培训班的通知
(琼卫科教[2011]19号)


各有关单位: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医战略,学习交流国内先进的护理技术和经验,培养从事妇科工作的护理专业高层次技术人才,我厅决定举办海南省妇产科护士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目的

  通过进修培训,使学员能够熟练掌握妇产科重症护理技能, 掌握产后2小时内的护理(血压、脉搏、子宫收缩、阴道出血)和产后注意事项,绘制产程图,掌握填写待产、分娩记录;掌握常用药物的作用机制、剂量、副作用、给药途径;掌握剖宫产术前准备,了解难产的配合及抢救;掌握产科常见疾病的临床表现、诊断、治疗、护理;熟悉母婴同室及母乳喂养的有关知识并进行宣教;了解新生儿护理常规及异常情况的观察与处理;掌握新生儿抚触机制及步骤、了解新生儿预防接种;掌握产科护理常规,危重症的抢救与配合;了解妇产科护理新业务、新进展;培养妇产科专业护士教学能力和科研能力。

  二、培训对象

  二级以上医院、从事妇产科护理工作三年以上的注册护士(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培训人数、时间和地点

  人数:20名。

  时间:2个月, 2011年5月底出发(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天津市护理学会(天津市)。

  四、培训方式

  理论授课+临床实践。

  五、培训费用

  培训费5200元/人,由我厅根据2011年预算安排支付。住宿费用、往返交通费用由学员单位承担,餐费自理。

  六、有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务必选派能自始至终参加培训的人员参训。学员须严格遵守培训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无故旷课或中断培训。培训结束时将对学员进行考核,不合格者所有费用自理。

  (二)学员学习期间待遇按琼卫科教〔2008〕62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各单位根据需求填写学员推荐报名表,于2011年5月18日前报我厅科教处,表格下载:www.wst.hain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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