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粮食局关于报送粮食市场体系建设情况的通知
(苏粮法〔2007〕32号)
各市粮食局:
根据国家有关加强粮食市场体系建设的精神,推进《
全国粮食市场体系建设“十一五”规划》组织实施,促进各地粮食市场体系健粮食局办公室通知要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06〕16号)中康有序发展,现请各市报送以下情况:
1.全市粮食市场体系建设情况,包括粮食收购、零售、批发市场及粮食期货交易情况,重点是粮食批发市场体系构成情况、经营模式、经营状况及存在问题等;
2.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对粮食市场体系建设的组织、指导、协调和服务情况,对粮食批发市场管理情况;
3.贯彻落实《
全国粮食市场体系建设“十一五”规划》的措施意见;
4.对研究起草《粮食
批发市场管理办法》、《粮食竞价交易管理办法》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