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宁市2011年燃煤锅炉“煤改气”及市场燃煤设施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
《西宁市2011年燃煤锅炉“煤改气”及市场燃煤设施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五月三日
西宁市2011年燃煤锅炉“煤改气”及市场燃煤设施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我市煤烟型污染整治工作成果,切实减轻市区煤烟型污染,改善人居环境,积极推进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按照市政府关于开展全市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针对我市煤烟型污染主要因素,深入推动“蓝天工程”开展,有效巩固煤烟型污染整治工作成果,确保本年度完成市区31 台83蒸吨燃煤锅炉“煤改气”任务及四区8个燃煤集中使用区(综合市场)的燃煤设施污染整治任务,进一步减轻市区煤烟型污染,不断改善我市的大气环境质量。
二、基本任务
在2011年10月30日前,全市共完成 26家 31台83.25蒸吨燃煤锅炉“煤改气”工作任务;在2011年11月30日前完成8家综合市场燃煤设施整治工作任务。具体任务如下:
(一)市环保局完成承担的2家4台30蒸吨燃煤锅炉“煤改气”工作任务;协调推动各区燃煤设施整治工作。
(二)城东区完成5家7台19.5蒸吨燃煤锅炉“煤改气”工作任务及八一路综合市场、乐家湾小区市场燃煤设施整治工作任务。
(三)城中区完成8家8台12.3蒸吨燃煤锅炉“煤改气”工作任务及民主街市场、人民街市场燃煤设施整治任务。
(四)城西区完成2家2台2.2蒸吨燃煤锅炉“煤改气”工作任务及交通巷综合批发市场、珠玑巷市场燃煤设施整治任务。
(五)城北区完成9家10台19.25蒸吨燃煤锅炉“煤改气”工作任务及小桥市场、大堡子市场燃煤设施整治任务。
三、整治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