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制度建设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充分反映客观规律和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全市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协调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全面、正确实施法律、法规、规章,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坚决纠正、制裁违法违纪行为,显著增强应对各类突发事件、风险的能力,有效维护经济社会秩序。
──实现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及时反映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意愿,全面、准确、及时提供政府信息,行政监督和问责机制进一步完善,行政监督效能显著提高。
──效率高、成本低、参与广泛、形式多样地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机制基本形成,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得到有效防范和化解。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观念显著提高,崇尚法律、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的氛围基本形成;依法行政的能力明显增强,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依法妥善处理各种社会矛盾。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3.加强宣传教育,着力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全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政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和坚持党的领导为基本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养成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习惯,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
4.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制度。各县区和市政府工作部门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加以落实,做到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五落实”,每年通过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局务会议学法、举办专题法制讲座等不少于4次。要落实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组织学习依法行政知识,每季度学习一次。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工作部门每年要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行政执法人员每年参加法律知识培训的时间不少于40小时。新的法律、法规、规章公布后、施行前,负责实施的政府部门要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和考试。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和专业法律知识培训情况、考试成绩记入考核档案,作为考核内容和职务晋升的依据。在招考公务员时,对从事行政执法、政府法制等工作的,要进行专门的法律知识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