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土资源局关于福州市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榕政办〔2011〕12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市国土资源局制定的《福州市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五月六日
福州市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福州市国土资源局 二○一一年五月)
按照国土资源部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部署,为确保我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顺利进行,根据《
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3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任务和目标
(一)工作任务
按照国土资源部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总体部署,根据《
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37号)(以下简称《通知》)、《
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
《规范》)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通过认真细致、扎实有效的工作,全面掌握我市违法违规用地、违法违规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情况,发现并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促进各地加强耕地保护、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和节约集约用地。
(二)工作目标
确保我市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顺利通过国土资源部和省国土资源厅的检查验收,使我市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达到零问责、零约谈。
二、检查对象、内容和方式
(一)检查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