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第三届水行政执法
“办案能手”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水政监察队伍建设,提高水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调动执法办案积极性,培养尖子人才,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省水利厅将组织开展第三届全省水行政执法“办案能手”评选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以加强全省水政监察队伍能力建设,提高水行政执法水平,努力推进法治江苏建设为目标,通过层层发动、逐级考评,进一步提高水行政执法人员爱岗敬业精神,激发在职学习热情,调动水政监察人员执法办案积极性、主动性,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水政监察队伍,推动全省水行政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组织领导
省水利厅成立第三届全省水行政执法“办案能手”评选领导小组,组长:张小马;副组长:徐殿洋;成员:李玉松、武慧明、陈玉兰。
三、评选内容
1、理论考试(含水法律、水法规,规范政府一般行政行为的行政法及
行政诉讼法、
行政复议法,其他相关法律,水利基础知识);
2、案卷评查(一件主办案件卷宗或3件参与办理案件卷宗);
3、法律文书制作(参赛人员根据提供的作业条件,按要求制作指定的法律文书);
4、案例分析与点评(所选案例必选是本人办理的,办理过程中遇到难点和争议是什么,是如何解决的?通过办理该案,体会和认识有哪些?时间不超过15分钟),同时接受专家组的询问和答疑。
四、评选方法及步骤
全省水行政执法“办案能手”评选活动,采取由总队统一组织,自下而上层层筛选的方法,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理论考试。主要工作:支队组织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理论考试人员,于8月31日前上报总队审核(已获得“办案能手”的人员,不参赛;所有支队必须派人参加)。9月由总队统一命题,组织理论考试,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40名参加复赛人员。
第二阶段:案卷评查、制作法律文书。主要工作:10月由总队统一组织参加复赛人员进行现场制作法律文书考核,并对复赛人员承办案件卷宗进行评查(结合省厅举办的案卷评查活动一并进行),按前三项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20名参加决赛人员。
第三阶段:案件分析与点评。决赛择机进行。主要工作:由总队聘请专家组,统一评判参加决赛人员案例分析与点评,评选出10名水行政执法“办案能手”(总分必须在80分以上,从高分到低分选出)。
五、参评人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