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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统计局、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1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统计局、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1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计局,省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2011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1〕39号)及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11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统考办字〔2011〕1号)及我省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省2011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统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二)报名参加统计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2、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3、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4、获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5、获博士学位。

  (三)报名参加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取得统计师任职资格,并从事统计师工作两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八年以上;取得统计师任职资格,并从事统计师工作五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取得统计师任职资格,并从事统计师工作五年以上;

  4、参加工作后取得统计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统计工作累计达到上述规定的相应年限,取得统计师任职资格,并在职后取得达标学历后从事统计师工作五年以上。

  5、对虽不具备上述条件规定的学历、任职资格或从事统计工作年限,但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条,可破格申报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

  ⑴在国家级公开发行的专业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或在国家学术会议上宣读2篇以上有较高学术水平和应用价值的论文;或在省级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3篇以上有较高学术水平和应用价值的论文;或正式出版统计学专著或译著,其中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

  ⑵获国家统计科研成果(含优秀统计分析报告奖)三等奖1项以上;或省级科研成果二等奖(含优秀统计分析报告奖)2项以上(提供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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