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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2011年浙江省自然海域贝类养殖区划型工作方案》的通知


  3.2 嵊山岛贝类养殖区监控抽检方案。计划在嵊山岛贝类生产区域设置10个监测点,其中6个监测点为贝类全项目监控点,其余为微生物指标监控点。同时布设2个水质监测点。原则上每个监测点抽样检测2次,分别在5~6、7~8月进行。当遇到计划抽样海域发生赤潮时,应及时增加抽样检测。

  3.3 绿华岛贝类养殖区监控抽检方案。计划在嵊山岛贝类生产区域设置8个监测点,其中5个监测点为贝类全项目监控点,其余为微生物指标监控点。同时布设2个水质监测点。原则上每个监测点抽样检测2次,分别在5~6、7~8月进行。当遇到计划抽样海域发生赤潮时,应及时增加抽样检测。

  3.4 壁下岛贝类养殖区监控抽检方案。计划在嵊山岛贝类生产区域设置10个监测点,其中5个监测点为贝类全项目监控点,其余为微生物指标监控点。同时布设2个水质监测点。原则上每个监测点抽样检测2次,分别在5~6、7~8月进行。当遇到计划抽样海域发生赤潮时,应及时增加抽样检测。

  3.5 花鸟岛贝类养殖区监控抽检方案。计划在嵊山岛贝类生产区域设置7个监测点,其中2个监测点为贝类全项目监控点,其余为微生物指标监控点。同时布设2个水质监测点。原则上每个监测点抽样检测2次,分别在5~6、7~8月进行。当遇到计划抽样海域发生赤潮时,应及时增加抽样检测。

  3.6 三门湾贝类养殖区监控抽检方案。在三门湾三门县所辖海域贝类养殖区已完成划型工作的基础上,设定9个贝类质量监控抽样点(分别为:牛头门、健跳港底部、平岩、浦坝港中部、浦坝港底部、旗门港、旗门港底部、蛇蟠岛东、蛇蟠岛西)和2个水质监测点,其中5个监测点为贝类全项目监控点,其余为微生物指标监控点。原则上每个监测点抽样检测3次,分别在5~6、7~8、10~11月进行。当遇到计划抽样海域发生赤潮时,应及时增加抽样检测。

  3.7 乐清湾贝类养殖区监控抽检方案。计划在乐清湾贝类生产区域设置27个监测点,其中20个监测点为贝类全项目监控点,其余为微生物指标监控点。同时布设8个水质监测点。原则上每个监测点抽样检测3次,分别在5~6、7~8、10~11月进行。当遇到计划抽样海域发生赤潮时,应及时增加抽样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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