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规范引导,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把专项检查与日常监管结合起来,在纠正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不规范行为的同时,指导保健食品企业健全和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对保健食品从业人员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培训,提高保健食品从业人员素质,推进企业依法生产经营。
  (五)加强沟通联络,及时报送信息。各区县局要明确专人负责对保健食品监督检查、监测等相关信息的收集、汇总和分析,于2010年12月31日前将整顿情况总结材料、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典型案例等情况报市局食品处,重要紧急情况及时上报。
  附件:
  1、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自查(检查)表
  2、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检查情况汇总表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日
  附件1:		
  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自查(检查)表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负责人:              联系电话:
检查项目 
 | 检    查    内   容 
 | 结果 
 | 
组织 
  制度 
  建设 
 | 是否建立了以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责任制 
 |   
 | 
是否有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或兼治职安全管理人员 
 |   
 | 
是否落实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岗位、环节从业人员的责任 
 |   
 | 
是否定期检查保健食品安全并有记录 
 |   
 | 
许可证 
 | 有无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单位) 
 |   
 | 
有无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生产单位) 
 |   
 | 
有无食品卫生许可证或保健食品生产许可批件(生产单位) 
 |   
 | 
有无通过GMP认证(生产单位) 
 |   
 | 
有无受委托加工保健食品(生产单位) 
 |   
 | 
实际经营项目与许可范围是否相符,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问题 
 |   
 | 
健康管理 
 | 是否建立了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健康档案 
 |   
 | 
从业人员是否取得健康合格证明 
 |   
 | 
从业人员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时,是否及时将其调整工作岗位 
 |   
 | 
落实索证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