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苏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关于使用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监管系统的函

江苏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关于使用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监管系统的函
(苏农机人函〔2010〕41号)


各有关市、县农机主管部门,各阳光工程农机培训机构:
  为做好2010年阳光工程农机培训工作,跟踪各地培训进展,加强阳光工程监督管理,根据省阳光办要求,必须统一使用全国阳光办开发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监管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监管系统链接网址是:http://202.127.42.104/prjsun。
  二、系统的使用方法请各地自行下载《使用手册》学习使用(在主页的“登录”按钮右侧有“使用手册下载”,直接点击即可下载)。
  三、请各有关市、县(市、区)农机主管部门按照阳光工程系统使用手册基本流程,及时将当地培训机构信息录入系统,每期培训班结班10天内须将培训班数据如实录入系统,录入数据须与每期班培训台帐相对应。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