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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元旦春节和“两会”期间拆迁维稳工作的通知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元旦春节和“两会”期间拆迁维稳工作的通知
(苏住建拆〔2010〕12号)


各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苏州工业区园区规划建设局、地方发展局,苏州高新区建设局、农发局,各拆迁实施单位、各有关单位:

  2011年元旦、春节临近,全国、省、市“两会”即将召开,为确保元旦、春节期间社会稳定和“两会”顺利召开,确保我市拆迁工作顺利平安进行,实现和谐稳定的局面,现将有关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增强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元旦、春节和“两会”期间,是各类矛盾纠纷的多发期,认真做好2011年元旦、春节及“两会”期间拆迁信访工作,及时妥善化解拆迁矛盾纠纷,实现平安拆迁,对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因房屋拆迁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可能依然存在,我们面临维护社会稳定的形势十分严峻。各拆迁实施单位和有关单位要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充分认识做好社会稳定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务必保持清醒头脑,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元旦、春节和“两会”召开期间社会稳定。

  二、认真开展拆迁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工作

  元旦、春节和“两会”召开前,各拆迁实施单位、各有关单位要深入细致地开展一次拆迁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工作,把拆迁信访工作的重心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排查调处上来,做到不漏掉一个项目、不忽视一个苗头性纠纷,按照“排查得早、发现得了、调处得好”的工作原则,全面掌握,有效调处拆迁中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逐案逐件建立台帐,并主动报送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和信访部门,制定相应对策做好稳控工作,避免出现非正常上访、群体性事件。

  三、加强源头预防,严格拆迁审核工作

  拆迁管理部门要坚持依法行政,重点加强对项目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审核把关,项目实施拆迁前必须按规定进行拆迁项目风险评估,排查风险点,做好相应的应对预案。在拆迁过程中,严格执行有关房屋拆迁阳光操作规程,坚持公正、公平、公开,从源头上遏制拆迁矛盾纠纷产生,切实维护被拆迁群众的合法权益。在元旦、春节和“两会”期间原则上暂停实施强制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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