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全力扩大投资。今年全省固定资产投资起步良好,各地要乘势而上,确保投资任务全面完成。要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应对国家信贷政策的变化,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要加快财政性资金下达进度,各地要及时落实配套资金,稳定信贷规模。各地、各企业要把项目建设作为投资增长的有力抓手,加快施工进度,提高开工率,采取多种方式筹措资金,确保项目建设资金连续供给,争取完成更多的投资量。
三是进一步密切与中、省企业的合作。要继续以开放、包容、合作的态度吸引省内外企业来基地投资发展。省级各有关部门,榆林、延安两市,都要主动对接、搞好服务;神华、华电、中煤、大唐、中核集团等央企要认真履行协议,把加大投资作为首要任务,确保完成既定的投资规模,确保原来承诺过的新能源项目在“十二五”期间如期建设。省发展改革委要进一步研究制定支持新能源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省电力公司、省地方电力公司要根据基地新能源产业发展和骨干电源建设,积极主动做好送出工程建设,推动新能源加快发展。定边330千伏输变电工程要在年内开工建设,神木750千伏输变电工程要加快前期工作,确保与电源同步建设。支持发电企业采取与煤矿企业以相互参股等方式,解决电厂燃料供应问题,促进煤电企业共同发展。
四是强化工作落实。省级相关部门要组成工作组,每季度对基地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及时研究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对项目进展情况在全省范围予以通报。省发展改革委要积极配合项目业主继续加强向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汇报衔接,及时跟踪掌握国家政策,调整优化项目建设方案,争取国家支持。对基地重大转化项目配置的资源,转化项目与煤矿项目同步实施。省国土资源厅要进一步用好国家土地政策,尽可能缩短审批时间,保障重大项目建设用地;要会同有关部门切实加快煤矿项目基础性地质勘查,并根据转化项目建设进度,及时推进矿业权转让等工作。省环境保护厅要进一步加快推进排污权有偿交易工作,同时积极指导业主单位做好项目环评等有关工作。市、县政府要进一步创新供水、公路、铁路等配套设施建设模式,多方面筹集资金加快建设。基地管理机构也要加强与有关县区的协调,减少摩擦内耗,提高执行力,促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五是支持延安、榆林两市及民营企业发展。继续抓好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榆林跨越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支持延安率先实现城乡统筹的意见》的落实工作,支持榆林持续跨越发展,支持延安发挥自身优势积极争取项目,加快发展步伐。省级有关部门要简政放权,支持延安、榆林两市实施资源转化项目,对两市组织实施的重大转化项目,由两市负责优先实施资源配置。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服务意识,从资金、资源、用地、财税政策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真心实意地帮助民营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实际问题。要探索建立民营企业转型升级试验区,支持民营企业推进体制创新,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实现产权多元化,使其在科学发展、富民强省进程中发挥更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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