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苏州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汇总数据,经省人普办批准后向社会公布,由各新闻媒体发布相关消息。
2.苏州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汇总数据公布后,各级普查机构要组织人员撰写“短、平、快”分析和专题论文,及时反映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变化情况。
3.各市、区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宣传组,做好本级人口普查宣传工作总结,写出书面材料报苏州市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2:
苏州市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宣传活动及总体安排
一、计划开展的人口普查主要宣传活动
(一)普查准备阶段
1.建立人口普查内外网站,编发简报,报道人口普查准备工作情况,开展人口普查知识讲座。
2.与市委宣传部不定期的联合召开人口普查宣传通气会,由市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主要负责人向各新闻单位通报第六次人口普查有关工作情况。
3.市各主要媒体,及时宣传报道全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会议精神和工作开展情况。
4.组织人口普查成员单位及其下属机构,利用其现有宣传设施进行人口普查知识的宣传。(如电子显示屏、宣传栏、悬挂宣传横幅等)
5.联合市容市政管理部门,在市区各主要路口悬挂宣传横幅。
6.联合市气象局,利用气象电子显示屏,做好人口普查的目的、内容、对象、范围、标准时点、资料保密规定等内容的告知性宣传。
7.联合团市委,组织全市青少年参加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开展的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知识竞赛活动。
8.联合住建局,借助其管理的物业、中介、建筑工地,开展针对性的人口普查宣传活动。
9.联合市总工会、市妇联开展各项人口普查宣传活动。
10.利用数字电影“四进工程”,开展人口普查宣传。(在部分街道、社区放映1000场宣传短片)
11.向全市人口普查调查对象分发《致人口普查对象的一封信》。
(二)2010年10月的“人口普查宣传月”活动
1.在主要媒体上做好“人口普查宣传月启动仪式”的宣传报道。
2.宣传报道市领导同志向全市人民发表的关于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动员讲话。
3.在苏州市各主要报纸显著位置刊登分管领导关于做好人口普查工作的署名文章。
4.在《苏州日报》、《姑苏晚报》、《城市商报》,刊登人口普查宣传画(或插页)、开辟“人口普查知识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