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0年度上海市“高校学生海外学习、实习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0年度上海市“高校学生海外学习、实习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沪教委外〔2011〕55号)


各高校: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部署,2010年“十大工程”项目专项资金已于近期启动,上海市“高校学生海外学习、实习项目”被列为专项之一。今年是本市实施“高校学生海外学习、实习项目”的第一年,为确保该项目顺利执行,现将2010年度项目申报的有关工作布置如下。

  一、请各高校制定本校学生海外学习、实习项目管理细则;

  二、请各高校结合本校发展需求,按项目填报附件1“立项申报表”,向我委提出立项申请。

  三、请各高校将所申报的项目,统一填报附件2“项目汇总”(盖章),并以电子表格形式发至jingyi@shmec.gov.cn。

  以上3份材料请各高校以书面形式于5月30日前报我委国际交流处。

  四、市教委将对申报项目立项及综合评估后,下达拨付资金。

  五、《上海市高校学生海外学习、实习项目管理办法》正在制定过程中,将另行下发。

  附件:1.上海市“高校学生海外学习、实习项目”立项申报表

  2.上海市“高校学生海外学习、实习项目”项目汇总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二○一一年五月十六日

  附件1:
  上海市“高校学生海外学习、实习项目”立项申报表
  (20  年度)
项目名称 市教委编号 
学校编号 
国别(地区) 城市 学校名称或单位名称  
立项理由  
项目途径□联合培养、□中外合作办学、□校际交流、□国家留学基金□其他 
项目类型□交换学生项目、□访问学生项目、□(寒)暑期学校项目、□实习见习项目、□其他项目 
项目对象□专科 □本科 □硕士 □博士人数(/学年)  
项目期限 是否互换学分  
项目经费安排  
项目金额(元/人) 所包含项目内容  
资金承担比例市级: % ;学校: %;学生: %。 
学校外事部门意见(盖章) 年 月 日市教委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