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分值
| 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 牵头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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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围绕推进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提升办事效能和服务水平(100分)
| 组织领导(20分)
| 1、按照要求参加重大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相关会议(5分)
| 未按时、按要求参加会议,每次扣1分,限扣5分。
| 省发改委
省商务厅
省人保厅
省政府金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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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及时反馈重大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相关文件的征求意见(5分)
| 未按时反馈意见每次扣1分,限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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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及时提供重大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相关数据和材料(5分)
| 未按时提供相关数据和材料,每次扣1分,限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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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加强了对重大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的领导,完善了相关工作机制(5分)
| 未成立领导小组扣2分;未制定出台相关文件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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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工作任务(80分)
| 1、全面推动重大产业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建设(8分)
| 未实行绿色通道制度的扣2分;绿色通道并联审批系统启动不及时的扣2分;不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操作的扣2分;不相互支持配合的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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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完善重大产业项目储备库(8分)
| 未建立储备机制的扣2分;无项目储备库、项目清单、信息化平台的每项扣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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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配置重大项目土地资源(8分)
| 未及时、按要求、按程序组织供地的扣6分;出现违规用地的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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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障重大项目环境总量指标(8分)
| 未建立环境协商制度的扣2分;没有按时协调解决困难问题的扣2-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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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促进重大招商项目融资和拓宽重大项目融资渠道(10分)
| 未搭建融资平台的扣2分;融资服务工作不力的扣2分;效果不明显的扣1-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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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完善水、电、气等要素保障(6分)
| 保障目标达不到要求的扣1-4分;保障措施落实不力、服务差的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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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破解重大项目推进难题,强化重大项目建设管理(8分)
| 未建立项目责任制的扣2分;没有按时协调解决困难问题的扣2-4分;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的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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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积极组织开展重大招商引资活动(12分)
| 未按要求参加省重大招商活动,每次扣1分,限扣3分;未组织参加好“一会战、三竞赛”活动,并未完成相应目标任务,每项扣1分,限扣6分;招商引资工作不力,内、外资综合考评列后三名,依次扣1-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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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积极推进外资审批权配套下放(4分)
| 未明确外资审批权并向社会公开的扣2分;发现违规审批、越权审批现象扣该项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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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促进重大招商项目订单式用工培训(8)
| 未开展用工需求调查、无培训计划、未建立培训机制、无专项培训资金的每项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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