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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省直单位发展提升年活动绩效考核方案》和《设区市发展提升年活动绩效考核方案》的通知

项目

分值

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牵头部门

六、解决影响机关效能及损害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

(100分)

1、对省效能办及各牵头部门通过 “百千万”内设机构测评、发展环境监测、受理效能投诉、明察暗访和专项效能监察所发现的影响机关效能、损害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能认真调查核实、整改到位,监测点、投诉人满意或经省效能办认可的,不予扣分;对不认真调查核实、敷衍塞责、避重就轻,甚至弄心虚作假,整改、问责不到位的,每发现一起扣2分,限扣45分;对经二次督办或挂牌督办后,仍整改不到位的,每发现一起,在第一次督办扣2分的基础上再加扣3分,限扣45分。

2、在整改、问责到位的基础上,能主动举一反三,在全系统开展专项整治,建立长效机制,效果显著,并报省效能办备案的,每起加2分,限加5分。

3、监测点、投诉人对承办部门督办整改结果年度满意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扣10分。

省效能办及各牵头部门



  附件三:
  设区市发展提升年活动绩效考核评分标准细则

项目分值

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牵头部门

一、围绕推进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提升办事效能和服务水平(100分)

组织领导(20分)

1、按照要求参加重大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相关会议(5分)

  未按时、按要求参加会议,每次扣1分,限扣5分。

省发改委

省商务厅

省人保厅

省政府金融办

 

2、及时反馈重大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相关文件的征求意见(5分)

  未按时反馈意见每次扣1分,限扣5分。

3、及时提供重大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相关数据和材料(5分)

  未按时提供相关数据和材料,每次扣1分,限扣5分。

4、加强了对重大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的领导,完善了相关工作机制(5分)

  未成立领导小组扣2分;未制定出台相关文件扣3分。

落实工作任务(80分)

1、全面推动重大产业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建设(8分)

  未实行绿色通道制度的扣2分;绿色通道并联审批系统启动不及时的扣2分;不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操作的扣2分;不相互支持配合的扣2分。

2、完善重大产业项目储备库(8分)

  未建立储备机制的扣2分;无项目储备库、项目清单、信息化平台的每项扣1-2分。

3、配置重大项目土地资源(8分)

  未及时、按要求、按程序组织供地的扣6分;出现违规用地的扣2分。

4、保障重大项目环境总量指标(8分)

  未建立环境协商制度的扣2分;没有按时协调解决困难问题的扣2-6分。

5、促进重大招商项目融资和拓宽重大项目融资渠道(10分)

  未搭建融资平台的扣2分;融资服务工作不力的扣2分;效果不明显的扣1-6分。

6、完善水、电、气等要素保障(6分)

保障目标达不到要求的扣1-4分;保障措施落实不力、服务差的扣2分。

7、破解重大项目推进难题,强化重大项目建设管理(8分)

  未建立项目责任制的扣2分;没有按时协调解决困难问题的扣2-4分;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的扣2分。

8、积极组织开展重大招商引资活动(12分)

  未按要求参加省重大招商活动,每次扣1分,限扣3分;未组织参加好“一会战、三竞赛”活动,并未完成相应目标任务,每项扣1分,限扣6分;招商引资工作不力,内、外资综合考评列后三名,依次扣1-3分。

9、积极推进外资审批权配套下放(4分)

  未明确外资审批权并向社会公开的扣2分;发现违规审批、越权审批现象扣该项全分。

10、促进重大招商项目订单式用工培训(8)

未开展用工需求调查、无培训计划、未建立培训机制、无专项培训资金的每项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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