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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征集江苏以色列产业研发合作计划第三轮合作项目的通知

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征集江苏以色列产业研发合作计划第三轮合作项目的通知


各区县科技局、高新区(一区多园)管委会科技局(经发局)、各有关单位:
  从2009年初开始,江苏省科技厅作为省政府与以色列国政府签署促进双方开展产业联合研发合作协议的具体执行部门,与以色列贸工部首席科学家办公室共同推动双方企业实体间开展项目合作与对接合作意向,现已确定了共同支持的第二批项目,并将分别为江苏和以色列的合作单位提供项目所需的部分合作经费支持。双方决定共同征集第三轮江苏-以色列产业研发合作项目。根据省科技厅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征集的类别、范围及条件
  (一)项目征集的主要类别为:合作项目信息和项目对接需求。项目应符合省政府与以色列国政府签署的产业研发合作协议要求,属于双方高科技企业在高技术领域,以高技术转化和实现产业化为目的而开展的联合研发、技术引进、技术应用和技术转移等合作项目。主要包括两类项目:一类是双方已签订合作协议或者双方合作主体明确、但仍正在进行商谈的项目;另一类是双方均有具体合作需求,希望通过双方计划主管部门帮助对接沟通,互为寻找对方合作伙伴,最终达成协议共同申报的项目。
  (二)征集的重点领域范围为:生物技术、新医药和医疗器械、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新材料(纳米技术)、物联传感网(WSN/IOT)、水处理技术。
  (三)征集项目的基本条件:
  1、双方均须以企业为主体申报,高校科研机构可作为技术合作方参与,申报企业应具有技术、资金及将研发成果产业化的实力和能力。
  2、项目以联合研发新产品和新工艺并实现产业化为目的,或引进以色列高技术在省市实现应用并产业化。
  3、项目创新水平高,有助于省市产业发展关键技术的突破和提升。
  二、具体组织方式
  1、本次合作项目的征集采取自主申报方式,双方已签有合作协议或有明确合作伙伴的项目,请填写《江苏-以色列产业研发双边合作项目表》(附件2);我市企业需要寻找以方合作伙伴的项目,请填写《江苏企业对以色列合作需求信息表》(附件3)。
  2、市科委对本次联合征集的双边合作项目汇总后直接报给省科技厅进行筛评,确定参与明年省国际合作计划江苏-以色列产业研发发合作的具体申报项目。我市征集截止时间为2010年9月28日。南京市科委国际合作处联系人:钱新,电话:025-83637601,Email:njkwghc@yahoo.cn;南京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联系人:王小宁,电话: 025-83369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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