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按时完成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
今年,省上安排我市山阳、丹凤、商南三县2000多万元资金,开展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要求5月底前完成主要建设任务,6月底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并通过省级初验。省上将根据初验情况,统筹安排后续其它县区项目建设。按照《陕西省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工作安排意见》,由省、市、县三级共同组织实施项目建设。省上负责对专业性较强的设备进行统一选型和指导采购。市上负责实施预警平台、预警设备、系统集成、简易水位站、气象共享与短时预报等项目建设(其中预警平台、预警设备和系统集成由市水务局负责组织实施,简易水位站由市水文局负责组织实施,气象共享与短时预报由市气象局负责组织实施)。各县区负责采购省上统一选型和指导采购的设备、山洪灾害普查、危险区划定、预案编制、宣传培训、环境改造等项目。鉴于省上已将项目建设资金拨付山阳、丹凤、商南三县,请上述三县按照省批复意见将市级负责建设项目所批资金划转市财政局,由市财政局负责建设资金的监管。
四、建立系统运行长效机制
为确保防汛视频会商系统、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项目及已建成的防汛抗旱指挥决策系统、雨水情监测预警系统、工情视频系统、旱情监测系统发挥长效作用,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落实专、兼职管理人员和维护人员,并加强业务技术培训,切实提高系统操作应用水平。对上述各系统的运行维护费和后期设备维护费,由市、县区水务部门会同同级政府采购中心进行询价后,与设备提供厂家和系统维护单位签订维护合同,市、县区财政部门依据合同将年度所需维护费用列入预算。通过各级管护单位、人员和运行维护资金的落实,真正建立起运行维护的长效机制,确保设备及系统安全、稳定和高效运行。
五、加强对系统建设的组织领导
各县区政府和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防汛视频会商系统改造和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的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明确相关部门职责,落实具体工作人员,加强协作配合,切实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市、县区财政部门要迅速落实配套资金,严格资金管理,确保有限资金发挥最大效应。县区划转市财政局的各项资金,待项目建成验收后统一结算。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系统建设质量的管理和监督,严格按照项目“三制”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倒排时限,明确工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完成各自建设任务。同时,要做好与已建成的市、县区防汛抗旱指挥系统的衔接、资源整合与信息共享,形成统一应用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