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11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川办发〔2011〕1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11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转发,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关于2011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
(省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纠风办2011年纠风工作部署和省纪委九届七次全会关于纠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2011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着眼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标本兼治、纠建并举,为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十二五”良好开局提供有力保证。
二、主要任务
(一)突出重点,务求在5项工作上取得新成效。
1.强化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坚决快查严办重处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解决影响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各级政府要负总责,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年度考核评估体系,层层建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进一步明确和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各环节的监管责任,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工作协调衔接机制和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及责任追究机制。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各监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密切协作、严格监管,强化专项整治,加大惩处力度,严把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各道关口,及时公布举报热线电话并保持24小时畅通。各级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和行政效能监察,督促各监管部门认真履行职责,严肃查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严格实行市场退出机制。提高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标准,推进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继续组织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药品广告、制售假冒伪劣药品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