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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农村贫困地区三无户安全住房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重点任务

  今年首先解决十三个重点板块的“三无户”安全住房问题,具体是太白县西部秦岭高寒山区,凤县秦岭深山区,渭滨区后山地区、金台区六川河地区、麟游县西部丘陵山区、陇县关山山区、千阳县北部深山区、陈仓区西部山区、凤翔县北部沿山旱腰带、岐山县北山旱腰带、扶风县北部乔山旱塬区、眉县秦岭沿山区、高新区秦岭台塬区。

  四、建设户型

  根据“三无户”家庭实际情况,以经济、安全、实用、美观为原则,控制规模,区别情况,分类实施。房屋设计要做到防震、避灾、避险,节能环保,水到锅头,土炕改吊炕,结构、色泽体现当地风俗和生活习惯。“三无户”住房建设要适当集中,每个县区要建设适量的10户以上的集中居住点,便于基础设施配套。户型分为三类:

  1.属单人单户不符合进入敬老院的“三无户”,每户建一间半,设计面积30平方米左右。

  2.2-3人的“三无户”,每户建两间半,设计面积50平方米左右。

  3.4人以上能落实亲友帮扶资金的“三无户”,每户可建三间半,设计面积60平方米左右。(三种类型建房参照图纸附后)

  五、资金来源

  按照城乡统筹和保障性住房建设要求,“三无户”建房面积平均每户控制在50平方米,每平方米按700元造价,单户总投资3.5万元左右。工程项目实施由县区政府负责,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各计其功,进行资源整合,统一组织实施。

  1.市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专项财政扶贫资金,每户补助1万元。

  2.列入扶贫部门千村移民搬迁工程项目的农村“三无户”优先安排补助,按照建房每人补助3800元、每户补助1000元宅基地整理费,特困户每户再补助1万元。

  3.规划、建设部门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要向农村“三无户”集中,每年安排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项目与全市“三无户”建房同步实施,中省户均补助7900元。

  4.建房“三无户”中属于残疾人的,残联部门每户补助5000元。

  5.属于异地扶贫搬迁和退耕还林地区的生态移民搬迁范围的农村“三无户”,纳入发改部门计划,给予政策补助。

  6.农村“三无户”遭受自然灾害的,民政部门按规定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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