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增征缴人数。
全市社会保险扩面征缴任务:2011年全市新增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2万人、8万人、8万人、8万人。
(二)征缴基金。
2011年1月至12月,全市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以下简称“四险”)基金征缴额分别达到188087万元、16104万元、3588万元、6245万元。
(三)任务分解。
各区县社会保险扩面征缴任务详见附件《汕头市2011年度社会保险扩面征缴任务分解表》;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要达到95%以上。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级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到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是一项关系民生福祉、关系社会稳定大局的工作,把社保扩面征缴工作作为推动建设幸福汕头、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抓紧抓好。各级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指导,落实工作责任,为社保扩面征缴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各区县政府要将年度社保扩面征缴任务层层下达,明确责任人,确保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二)部门联动,强化征缴。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市政府办《关于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通知》(汕市办〔2010〕166号)要求,明确职责,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形成整体联动工作机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综合管理和监督指导,加大社保征缴情况执法监察力度,确保应保尽保,维护职工权益。地税机关要强化征收手段,加强稽核检查,凡已申报个人所得税的企业应严格按照申报的人数确保全员参保,做到应保尽保,做到应收尽收,千方百计提高征缴率。市财政部门、审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工作。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联动协作,进一步强化社会保险扩面征缴手段,全力以赴推进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
(三)健全制度,加强督查。
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工作协调,及时开展督查指导,确保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按目标顺利推进。一是各级社保扩面征缴工作领导小组要建立健全社保扩面督查机制,及时跟踪各地、各有关部门社保扩面工作开展情况,加强对各地工作指导协调,对阶段性扩面征缴进展缓慢的地区,要进行现场督办。二是建立完善社保扩面征缴情况季度、年度通报制度。市社保扩面征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通报各区县社保扩面征缴的进展情况、存在问题、经验做法和成效,全力推进我市扩面征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