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类型教师:指无其它兼职的以教学工作为主的专职教师,须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B类型教师:即教学管理型教师,指在教研、教务及教学管理部门承担教学行政管理职能的教师,须完成学校规定教学工作量的三分之二。
C类型教师:指以科研和教学管理、科研管理为主的教师,须完成学校规定教学工作量的三分之一。
2、科研水平条件
教授:
系统地承担过两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质量优秀。
任职期间科研成果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因岗位职责不同,区别要求)。
A、B类教师及C类教师中的以教学、科研管理为主的教师:
(1)在国家级报刊(《山西省党校系统教师重点报刊目录总览》中带“*”号报刊,见附表1,下同)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独立或第一作者);
(2)在国家级报刊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独立或第一作者),同时在《山西省党校系统教师重点报刊目录总览》来源报刊上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独立或第一作者);
(3)在国家专业出版社正式出版的本专业著作、教材、教参,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15万字或在其它出版社正式出版的出版物,须为专著,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15万字,具有突出社会影响,被国家级报刊专门推介、介绍、评论、摘登,同时在国家级报刊上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独立或第一作者);
(4)主持完成1项国家级科研项目,且在国家级报刊上公开发表论文1篇以上(独立或第一作者);
(5)获国家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发明奖三等以上、省部级二等以上奖项1个;全国“五个一工程”奖奖项1个或省级“五个一工程”奖奖项2个,项目前三名负责人,且在国家级报刊上公开发表论文1篇以上(独立或第一作者)。
C类教师中以科研为主的教师:
(1)在国家级报刊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独立或第一作者);
(2)在国家级报刊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独立或第一作者),同时在《山西省党校系统教师重点报刊目录总览》来源报刊上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独立或第一作者);或者在国家级报刊上公开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独立或第一作者),同时在《山西省党校系统教师重点报刊目录总览》来源报刊上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4篇以上(独立或第一作者);
(3)在国家专业出版社正式出版的本专业著作、教材、教参,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20万字或在其它出版社正式出版的出版物,须为专著,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20万字,具有突出社会影响, 被国家级报刊专门推介、介绍、评论、摘登,同时在国家级报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独立或第一作者);
(4)主持完成1项国家级科研项目,且在国家级报刊公开发表论文1篇以上(独立或第一作者);
(5)获国家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发明奖三等以上、省部级二等以上奖项1个;全国“五个一工程”奖奖项1个或省级“五个一工程”奖奖项2个,项目前三名负责人,且在国家级报刊公开发表论文1篇以上(独立或第一作者)。
副教授:
系统地承担一门基础课或两门以上专业课程的讲授工作,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质量优秀。
科研成果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因岗位职责不同,区别要求)。
A、B类及C类教师中的以教学、科研管理为主的教师:
(1)在省级以上报刊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4篇,其中在《山西省党校系统教师重点报刊目录总览》来源报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独立或第一作者);或者在省级以上报刊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6篇以上(独立或第一作者),其中在《山西省党校系统教师重点报刊目录总览》来源报刊上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至少1篇(独立或第一作者);
(2)在国家专业出版社正式出版的本专业著作、教材、教参,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10万字或在省级出版社正式出版的本专业著作、教材、教参,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15万字,同时在《山西省党校系统教师重点报刊目录总览》来源报刊上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独立或第一作者);
(3)主持完成1项省级社科规划项目或省软科学项目,且在《山西省党校系统教师重点报刊目录总览》来源报刊上公开发表论文1篇(独立或第一作者);
(4)主持1项国家级科研项目,且在《山西省党校系统教师重点报刊目录总览》来源报刊上公开发表论文1篇(独立或第一作者)。
(5)获国家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发明奖三等以上、省部级二等以上奖项1个;全国“五个一工程”奖奖项1个或省级“五个一工程”奖奖项2个,项目前三名负责人,且在《山西省党校系统教师重点报刊目录总览》来源报刊上公开发表论文1篇(独立或第一作者);
C类教师中以科研为主的教师:
(1)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6篇,其中在《山西省党校系统教师重点报刊目录总览》来源报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独立或第一作者);
(2)在国家专业出版社正式出版的本专业著作、教材、教参,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15万字或在省级出版社正式出版的本专业著作、教材、教参,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20万字,同时在《山西省党校系统教师重点报刊目录总览》来源报刊上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独立或第一作者);
(3)主持完成1项省级社科规划或省软科学项目,且在《山西省党校系统教师重点报刊目录总览》来源报刊上公开发表论文1篇(独立或第一作者);
(4)主持1项国家级科研项目,且在《山西省党校系统教师重点报刊目录总览》来源报刊上公开发表论文1篇(独立或第一作者)。
(5)获国家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发明奖三等以上、省部级二等以上奖项1个;全国“五个一工程”奖奖项1个或省级“五个一工程”奖奖项2个,项目前三名负责人,且在《山西省党校系统教师重点报刊目录总览》来源报刊上公开发表论文1篇(独立或第一作者);
县级党校高级讲师:
县(区)委党校高级讲师的晋升评审,参照晋升副教授的业务条件,其中科研成果须达到相应类型教师晋升副教授条件的二分之一或省级“五个一工程”奖奖项1个,项目前三名负责人,并提交公开发表的论文一篇(独立或第一作者)。
三、破格评审条件
(一) 破格评审范围
不达国家现行《试行条例》、《评审条件》规定的合格学历、或任现职年限,若业绩、贡献特别突出者,可根据相应的破格条件破格申报评审。不允许学历和任现职年限双重破格。破任现职年限晋升者,只准比规定年限最多提前两年。破学历晋升者,须满足下列相应专业工龄要求。
1、大专学历,破格晋升副高,从事本专业工龄满20年,破格晋升正高,从事本专业工龄满25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