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卫生局关于下发《上海市实施国家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项目方案》的通知
浦东新区卫生局、普陀区卫生局、崇明县卫生局,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各有关大学,有关市级医院: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医改方案中关于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的精神,按照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关于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项目的要求,结合本市医院对口支援云南省县级医院工作开展实际,我局制定了《上海市实施国家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项目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项目方案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局医疗服务监管处联系。
上海市卫生局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上海市实施国家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项目方案
为贯彻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精神,落实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实施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项目的通知》(卫办医管函[2010]670号)、《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卫办医管函[2010]1078号)、《关于做好2011年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工作的通知》(卫办医管函[2011]368号)相关工作要求,提高县级医院骨干医师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根据卫生部已下达的培训名额分配办法,在2010年接收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工作基础上,经商云南省卫生厅,上海市卫生局从2011年开始实施国家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项目。
一、项目目标
为本市对口支援的云南省及崇明县培训205名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养一支留得住、用得上,临床医疗技术基本功扎实,掌握相关专科临床适宜技术和临床路径,保证医疗安全,满足农村患者医疗服务基本需要的骨干医师队伍。
二、项目范围与内容
(一)项目范围
在原有本市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项目和上海市医院对口支援云南省县级医院工作的基础上,有计划地安排205名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到本市各大医院培训,其中重点是为我市对口支援的云南省县级医院培训185名骨干医师,同时为本市崇明县培训20名骨干医师。
(二)项目内容
1、培训医院和范围。本市培训医院范围为已参加对口支援云南省县级医院工作的19家医院。其中除新华、龙华、岳阳、曙光、中医等5家医院各承担9名骨干医师的培训任务外,其余14家医院各承担10名,共计185名(具体培训任务分配表见附件1)。本市20名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任务由崇明县卫生局具体负责,由新华等市级医院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