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认真落实《成都市创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2010年工作安排及推进计划》的通知
各区(市)县工业经济主管部门:
按照《成都市创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2010年工作安排及推进计划》(成府版创办[2010]2号)要求,结合我市工业发展实际情况,现将有关创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推进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要结合各区(市)县工业发展实际,将版权知识纳入行业普及教育规划,持续推进版权知识进园区活动,在相关行业开展普及教育活动2次以上。该项工作于 2010年8月30日前 完成,并将落实情况报送市经委创新处。
二要结合各区(市)县工业发展实际,切实抓好行业自律工作。要加强行业企业内部版权管理机制建设,规范企业行为;积极引导企业既注重保护自身版权,又尊重他人版权;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自我协调、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作用。该项工作于 2010年8月30日前 完成,并将落实情况报送市经委技术创新处。
三要充分利用版权保护制度和版权固有的文化属性与经济属性,积极发掘和促进本地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注重新兴产业版权保护,促进新兴产业健康发展。要积极配合市版权局等相关部门推进版权试点示范单位和重点产业园区申报建设国家级产业基地。 10月30日前 将落实情况报送市经委技术创新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