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辅助类项目 指地方企业使用了我院提供的技术对该企业进行了产品升级,提高了产品性能,增加了产品功能,节约了资源,降低了成本。则统计其增量和提高部分。如计算机管理系统,使用后,产量增加,成本降低,则统计前后差额部分。再如生产纳米领带厂家,该公司在没有使用我院纳米技术,一年产值为200万,用后,使其产品性能得到改进,附加值提高,则产值达到了500万。则统计数额为其增量300万元。
(四)资环类项目 地方单位采用我院技术进行污染治理、自然环境改造等社会公益类项目。则只能统计其社会效益。如湖泊治理,原湖泊污染后,不能喂养鱼,用我院技术治理后,养了鱼,产生了200万元的收入,则该项目社会效益统计为200万元,而不能纳入社会经济效益范畴。又如造纸厂污染治理项目,治理后,降低了成本,提高了效益,则统计其增量部分,纳入社会经济效益统计范畴。
(五)农业类项目 一是指使用我院技术在农业生产推广上,则统计其增量部分。如使用小麦新品种推广,原地方未用我院的新品种,一亩只能生产200斤,用后一亩生产300斤,在该地区推广100万亩,则统计社会经济效益为100斤*100万*小麦单价的总量。二是农业减灾防灾类项目,如气象预防预报系统技术,使农民增收,减少损失1000万元,则纳入社会效益统计范畴。
(六)园区类 指地方与我院有关单位共建园区,冠我院名称,如中科院**园区,在该园区有我院转移技术的企业,他所产生的社会经济效益,则纳入社会经济效益统计范畴。但园区因为是冠名为中科院,吸引了相关配套的企业入住到该园区,则配套企业的产值应纳入社会效益统计范畴。而不应把整个园区内的产值纳入社会经济效益统计范畴。
(七)安全防范类项目 则应统计其减少损失,为社会效益统计。如火灾预防预报系统,使用后,一年减少5起火灾,为社会减少损失500万元,则500万元纳入社会效益统计范畴。
(八)产品销售类项目 即随产品转移技术的项目,也可称技改类项目。该项目产品一定含有我院的技术,如汽车自动化生产线,销售该生产线后,该企业生产效益得到了提高,则应统计其增量部分。
三、其它
(一)请在已掌握情况的基础上通过网络查询各单位情况,并打电话联系等多种方式获取信息。
(二)如果项目确实没有社会效益,请在相应栏中填“0”。
(三)对于已完成并终结,已不再产生效益的项目,请在备注中说明;确实尚未产生效益的项目,请在相关栏中填写“0” ;无法写出确切金额的项目,可以由企业估计一个大约值,并在备注中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