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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天津市委组织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等关于印发《天津市2011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共天津市委组织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天津市卫生局、共青团天津市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2011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津人社局发〔2011〕28号)


各区县党委组织部、团委,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农委(农业局)、卫生局,各高等院校:
  现将《天津市2011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按照《关于继续做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27号)精神,我市从今年开始实施第二轮“三支一扶”计划。各有关单位、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责任,相互配合,积极做好我市的“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

市委组织部
市人力社保局
市教委
市财政局
市农委
市卫生局
团市委
二O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天津市2011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

  从2011年开始,按照《关于继续做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27号)精神,我市开始实施第二轮“三支一扶”计划。为确保我市2011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顺利实施,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募对象和条件
  2011年,全市共招募150名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服务时间为2年。招募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市生源2010届、2011届毕业生。支医岗位可扩大至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外地生源2010届、2011届毕业生。招募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二)学习成绩合格,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
  (三)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四)身体健康;
  (五)拟招募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宣传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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