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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国土资源系统201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进一步固化行政执法的流程、标准和期限,推进行政处罚裁量工作程序化、数字化。逐步推进行政处罚案件网上录入、证据网上传输、网上审核审批、网上制作法律文书等,实行行政处罚全过程电子化运行。
  (四)完善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保障制度
  加强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相关配套制度建设,建立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中考核、投诉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构建权责清晰、程序严密、运行公开、制约有效的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的长效机制。
  (五)深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做到制度性、政策性内容长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经常性工作及时公开,动态性工作随时公开。对事关全局,涉及公众普遍关注和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均实行决策前公开、实施过程动态公开、实施结果及时公开。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提高信息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全面和准确。
  六、贯彻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落实行政执法责任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深化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活动的实施意见》(川办函〔2010〕30号),完善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努力在精减行政权力、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提升行政执法水平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关键是要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对有违法或者不当行政执法行为的行政执法部门,可以根据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或者影响的恶劣程度等具体情况,给予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取消评比先进的资格等处理;对有关行政执法人员,可以根据年度考核情况,或者根据过错形式、危害大小、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离岗培训、调离执法岗位、取消执法资格等处理。
  (二)严格执法人员资格审查
  严格实行行政执法资格制度和持证上岗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对拟上岗或符合换证条件的行政执法人员经培训仍考试不合格的,不予颁证或换证,并调离执法岗位。对行政执法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年检,并暂停其行政执法资格。建立行政执法人员档案,完善动态管理机制,逐步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化管理系统。
  (三)认真开展执行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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