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社厅关于印发陕西省2011年度企业工资调控目标的通知
(陕人社发〔2011〕80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省级各有关单位、各企业集团,中央驻陕有关部门:
《陕西省2011年度企业工资调控目标》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陕西省二○一一年度企业工资调控目标
一、2010年陕西省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状况
根据《2010年陕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及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相关报告, 2010年全省实现生产总值10021.53亿元,比上年增长14.5%;财政收入达到1800.85亿元,比上年增长29.45%,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957.92亿元,比上年增长30.2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5695元,比上年增长11.1%;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4105元,比上年增长19.4%;城镇新增就业人数38.9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85%;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3.7%。
2010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达到34299元,比上年增长13.6%, 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后实际增长9.6%;其中:企业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预计达到33186元,比上年增长14.5%,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后实际增长10.41%。
二、2011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
按照我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的总体要求, 2011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 生产总值增长12%;财政总收入增长17%;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4.0%左右; 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三、2011年全省企业工资增长调控目标
根据我省2011年社会经济发展预期目标,运用线性回归方法建立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数字模型,经测算,确定2011年我省企业职工工资增长调控目标为:
1、2011年货币平均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5%;
2、2011年货币平均工资增长上线为20%;
3、2011年货币平均工资增长下线为7%,但企业支付给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上述工资指导线适用于企业在岗职工工资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