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法制人才保障作用显著提升。制度建设保障作用明显增强,行政执法监督效果明显改善,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明显提升,在应对突发事件、矛盾纠纷、热点难点问题中的政府法制保障力度明显加大。
三、主要任务、措施与责任部门
(一)建立创新成才导航机制,增强创新成才动力和信心
1、宣传教育引导。以“服务新战略、实现再超越”为主题,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以新战略统一法制队伍思想,营造围绕全市发展大局和中心工作干事、创新、成才的良好氛围,引导和激励政府法制人员立足岗位创新成才。(机关党委)
2、规划目标指引。统筹规划“十二五”期间政府法制人才建设工作,明确“十二五”法治政府建设专项规划对政府法制人才的战略需求、加快新战略对政府法制人才的现实需求,以及政府法制工作超越自我、争先创优对人才知识结构、能力结构的专业需求,指引政府法制人员创新成才的努力方向。(综合处、秘书处)
3、标杆典型激励。跟踪外地政府法制工作进展,按照业务领域分别确立学习标杆或追赶目标,增强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基层调研指导,按照工作性质和基础,分层次树立一批本市典型或标杆,开展多种形式的“比、学、赶、超”活动。(各业务处局)
(二)完善培训体系,提高创新成才能力
4、加强法制岗位资格培训。完善政府法制工作专业法律知识和业务能力培训考核内容。会同、协助、指导相关单位对拟从事政府法制工作的人员组织专门法律知识测试。建立法制工作人员任职培训和能力测试制度,对新调入各级法制机构、法制员岗位的人员,分层级组织法制业务专项培训和考试。(综合处、执法监督局)
5、开展知识更新培训。结合新法律、新政策的出台,及时组织专题或专项辅导、讲座、培训及测试,促进法制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的不断更新。(各业务处局)
6、加强岗位提升培训。分层级组织开展“大练兵”、“大比武”等活动,促进法制人员岗位能力提升和经验积累(执法监督局)。创新岗位锻炼方式,采取分工轮换、岗位轮换、一岗多职等形式,促使法制人员全面熟悉法制业务,培养锻炼通才型、多能型的政府法制人才。有计划地安排潜力大、有专长的人才人员到相应岗位进行锻炼,培养适应性和应变性,提高独立工作、综合协调能力。(秘书处)
7、实施专业理论深化培训。实行“请进来学”与“送出去培”相结合,有计划地邀请专家学者举办学术讲座、论坛、座谈,选送骨干参加专题培训班、理论研讨班,着力提高政府法制人才队伍的专业理论水平。(综合处、执法监督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