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
(赣府厅发[2011]24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1〕20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加强领导,严格落实工作责任
各级政府要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打击非法添加行为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动(简称“严打行动”)的组织领导,尽快制定严打行动实施方案,切实加大人力、物力和经费投入,保障监管工作需要;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严格履行监管职责,以坚决的态度、过硬的举措、更大的力度,持续深入整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解决影响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二、集中力量,深入开展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专项整治
从今年5月份开始,我省将集中半年时间全面开展严打行动(工作方案另发)。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集中力量,认真开展严打行动执法检查,加强食品违禁物质监管,规范食品违禁添加物质标签标识,强化不定期抽检和随机性监督抽检,强化源头治理,建立落实监管制度,严禁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严查食品非法添加行为。要以《
食品安全法》为准绳,完善非法添加行为案件查办机制,依法从重惩处非法添加行为,让不法分子付出高昂代价,真正起到震慑作用。
三、广泛宣传,加强专项整治信息报送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正面宣传、主动宣传,积极发挥主流新闻媒体作用,有计划地组织编发专项整治新闻稿件,重点宣传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工作措施和成效。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结合监管实际,专门制作有针对性的宣传材料,发送到监管的每一个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以及相关的化工厂、制药厂,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有关专项整治信息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建立严打行动情况周报制度,重要信息要随时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