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强化对电影放映的监督管理。各有关区市要充分利用市农村公益电影监管平台,随时掌握电影放映的时间、地点和场次、内容;要督促承办单位利用各村宣传栏公布放映人员姓名和联系电话及监督电话,方便群众投诉;建立农村公益电影放映监督员制度,有效获取群众意见;完善放映质量评价制度,将放映数量、放映质量、群众满意度作为对放映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要强化日常监督管理,每月汇总进展情况,经常组织实地检查,年底进行全面总结,并每月将工作信息报送市农村公益放映工程工作组办公室。市工作组办公室将定期编发工作信息,通报各地进展情况,通过多种形式检查抽查,督促各地工作开展。对偷漏瞒报放映场次、违规放映和挪用、克扣补贴资金等行为,按照
广电总局《农村数字电影发行放映实施细则》和《
农村电影公益放映场次补贴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逐步改善群众的观影条件。各有关区市要按照中央、省关于“推动露天放映与室内放映相结合、免费放映与有偿放映相结合、胶片放映与数字放映相结合并逐步向数字放映过渡”的要求,在全面实现农村公益电影数字化放映的基础上,争取选择部分有条件的镇、村庄,开展室内放映试点工作,提高群众看电影的舒适程度。同时,鼓励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农村电影放映工作,在经济发达、人员密集的镇驻地建设小型多厅数字影院,在承担公益电影放映任务的同时,探索向农村公益电影低价有偿放映过渡的路子。
三、强化放映设备管理,建立工程设备维护更新机制
根据《全国“十一五”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建设规划的通知》(发改社会〔2007〕2080号)和广电总局《关于印发〈
农村数字电影发行放映实施细则〉的通知》(广发〔2007〕52号)精神,各级财政投资或部分投资的数字放映设备属于国有资产,计入各区市文化广电部门固定资产账目,由各区市文化广电部门承担管理职责。各级文化广电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能,与当地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工程承办单位签订设备使用协议,明确相关责任、权利和义务,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完善放映设备管理使用、检查维护等相关制度,督促当地承办单位做好数字放映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放映工作状态。同时,市新农村数字电影院线公司要增设放映设备维护站,统一承担全市数字电影放映设备巡检、维修和放映人员培训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