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社会领域党组织在社会服务管理创新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坚持以社会领域党建工作创新推动社会服务管理创新,以社会领域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引领和推动社会服务管理全覆盖。
(四十二)完善社区党建工作格局。进一步巩固和发展社区党建工作成果,推动社区党组织工作创新,加大新建小区、城乡结合部社区党组织建设力度,加强农村社区党的建设,实现城乡社区党建工作全覆盖,确保社区党组织有专职工作人员、有办公场所、有活动经费,着力构建区域化党建工作格局。规范街道社会工作党委工作职责和运行机制,并不断向乡镇扩大延伸,逐步实现街道、乡镇社会工作党组织全覆盖。
(四十三)健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制。在市级“枢纽型”社会组织全部建立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委员会、社会组织联合党组织及工作职能部门,逐步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加大在行业协会、社会工作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建立党组织的工作力度,实现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
(四十四)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加快推进商务楼宇社会服务站、党建工作站、工会工作站、共青团工作站、妇联工作站“五站合一”建设,实现全市商务楼宇“五站合一”全覆盖。继续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五个好”创建活动,加大“五个好”示范点创建和宣传力度。实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推进工程,探索不同类型基层党组织设置形式,加大在产业园区、商业街、综合市场等建立党组织的工作力度,探索商管协会、社区门店联建等模式,实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
(四十五)推动社会领域党建工作创新。深入开展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活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领航工程”、“聚力工程”、“先锋工程”,总结宣传树立一批社会领域党建工作先进典型。不断创新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社会领域党建工作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工作体系。不断创新工作方式,进一步完善组织健全、全面覆盖的工作网络。不断创新活动方式,进一步形成长效工作机制。不断加强社会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思想工作、统一战线工作,进一步扩大党的各项工作在社会领域的覆盖面。着力加强社会领域党组织自身建设和党建工作队伍建设,进一步落实“党员承诺制”,充分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十二、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全面推进社会建设的保障措施
进一步加强组织保障、人员保障、经费保障,不断加强法律、体制、能力建设,努力提高社会建设工作科学化水平。
(四十六)进一步完善组织领导体制。在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充分发挥市、区(县)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职能作用,加强对社会建设总体规划、重大方案、重要决策的研究,加强对社会管理工作的宏观指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社会建设重大事项由领导小组统筹研究、统一部署,日常工作调度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各项任务由各部门分工负责、各尽其职。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的职能作用,充分发挥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和人民团体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中央国家机关、驻京部队和高校、科研单位的优势,充分调动街道(乡镇)、社区(村)基层组织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激发社会组织和经济组织的参与自觉性,切实增强社会建设的整体合力。
(四十七)进一步加强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研究出台社会工作者培养评价管理使用激励政策,加快推进社会工作者专业化和职业化。加强志愿者管理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志愿者联合会“枢纽型”社会组织作用,加快推进志愿服务常态化和规范化。建立健全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互动机制,切实提高社会工作水平和志愿服务成效。努力培养一批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社会建设工作队伍,不断提高社会服务管理科学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