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委办公室、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2011年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意见和责任分工》的通知
(杜办发[2011]24号)
各乡(镇)、场,县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2011年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意见和责任分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委办公室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6月7日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2011年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意见和责任分工
2011年,全县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认真贯彻县委十六届八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纪委的具体部署,认真落实《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促进农业发展、农村稳定为目标,以维护农民利益为重点,以加强和改进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作风为抓手,加强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着力解决发生在农民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推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加强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1、 认真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的有关规定
(1)认真落实中纪委《
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结合我县实际,深入开展宣传活动,完善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细化工作要求。
(2)积极开展村干部述职述廉、村民询问质询和民主评议活动,实行村干部任期目标承诺制,加大对农村基层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力度。
(3)通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等形式,督促农村基层干部对落实《
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情况进行对照检查。
责任领导: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徐凤泉
牵头部门:县纪委
配合部门: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审计局
2、积极开展反腐倡廉教育
结合当前正在深入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加强农村基层反腐倡廉教育,注重培养、树立勤廉兼优先进典型,认真开展警示教育,积极推进农村廉政文化建设,加强新形势下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引导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夯实廉洁自律、服务群众的思想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