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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农业厅关于2010年度四川省农业工程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农业厅关于2010年度四川省农业工程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川农业函[2010]172号)


各市(州)农机局、各有关单位、各直属单位:

  为搞好我省2010年度农业工程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及范围

  根据四川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认真做好当前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川职改[2000]37号)文件精神,国有企、事业单位中干部职工根据条件可以申报任职资格,非国有或集体企、事业单位以及私营企业、个体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具备干部身份的(工人、农民及其他无确定身份的各类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其他系列已取得高级职务任职资格或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中的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的公务员),均可以按文件要求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根据“关于印发《四川省农业工程专业中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川人职〔1998〕15号文件精神,四川省农业工程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负责全省农业工程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评审范围包括农业机械(化)、农业电气化与自动化、农产品储运与加工、农业环境工程、农业水土资源利用与整治、农村能源工程等六个专业。凡从事上述专业的技术推广、使用管理、科技研究、生产制造、技术培训、技术监督、安全监理等的中级技术人员,只要符合有关申报条件的均可申报评审农业工程高级工程师职务。

  二、职称评审的有关问题

  1、外语和计算机

  外语分别按川职改(2005)20、(2006)15、川人办发[2007]87号文件执行,计算机按川职改(2000)9、(2006)3号文件执行。

  2、答辩

  答辩对象是凡不具备申报任职资格规定学历(本科及以上)、所学专业与农业工程评审包含的专业不对口、未达到规定任职年限、越级破格晋升的人员均要参加答辩,答辩时间另行通知。答辩结论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优秀”有效期为三年,“合格”有效期为一年,“不合格”者不参加当年培训。

  3、破格评审

  破格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是指不具备国家颁发的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学历、资历或职务档次的专业技术人员,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且符合其它条件的,可不受学历、资历、职务档次限制,推荐评审与其条件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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