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宽甸满族自治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方案》的通知

  十、加强组织领导和经办管理服务
  为保证我县新农保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县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相关政策,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丽娟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县政府高文利、县人社局局长陈福仁、县财政局局长任凭同志担任,成员单位由县委宣传部、县编办、发改局、人社局、财政局、社保局、公安局、审计局、农经局、国土局、民政局、计生局、统计局、残联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具体负责日常协调、行政管理和经办机构建设等工作。
  各乡镇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切实把新农保工作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体系,积极稳妥地做好各项工作。要充分利用劳动保障事务所和村劳动保障平台建设,配备专职人员(村配备代办员),负责经办新农保业务。
  新农保经办费用(含村级代办员所需经费)纳入县、乡两级财政预算,不得从新农保基金中列支。
  新农保经办机构要建立各项管理制度,规范业务程序,健全基金、稽核和信息披露等内控制度。
  十一、具体工作
  (一)宣传发动。
  2011年5月25-31日为宣传发动阶段。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建立新农保制度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大决策;是逐步缩小城乡差距、改变城乡二元结构、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基础性工程;是实现广大农村居民老有所养、促进农村社会家庭和谐、增加农民收入的重大惠民政策。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进行广泛的政策宣传,保证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引导适龄农民积极参保。
  (二)信息采集。
  2011年6月1-15日为信息采集阶段。以乡镇为单位,认真做好本乡镇新农保适龄参保人员和应享受待遇人员包括农村无工作非农业户口人员(与新农保人员分开统计)的信息采集工作。同时,按照新农保经办机构的相关培训要求,录入计算机并制作软盘,数据要准确,表格要符合要求。6月15日前上报新农保经办机构(县社保局)。
  在此期间,县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各成员单位分别包抓乡镇,检查、指导和协调相关工作,以保证新农保信息采集工作顺利完成。
  (三)汇总上报。
  2011年6月16-20日为信息采集汇总上报阶段。县新农保经办机构对各乡镇采集的信息进行全面汇总,并将相关信息资料及时上报市政府。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