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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那拉提景区区间车车票价格的批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那拉提景区区间车车票价格的批复
(新发改医价[2011]1527号)


伊犁州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那拉提景区区间车因新增及延伸行驶线路申请调整票价的请示》(伊州发改医价[2009]37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那拉提景区区间车具体线路价格。

  1、游客服务中心-空中草原票价维持不变,即单程每人次20元。

  2、空中草原-游牧人家单程票价核定为每人次10元。

  3、游客服务中心-空中草原-游牧人家单程票价核定为每人次30元。

  4、游客服务中心-小环线-盘山古道入口-森林公园单程票价核定为每人次20元。

  5、游客服务中心-小环线-大东沟-盘龙松-森林公园单程票价核定为每人次50元。

  6、游客服务中心-草原假日-塔亚苏村,单程票价核定为每人次10元。

  二、那拉提景区要充分尊重游客的选择权,乘坐区间车要由游客自愿选择,不得强制服务、强行收费。对购买全部三条线路(或往返)车票的游客给予一定的优惠,游客乘坐区间车可以在固定站点自愿上下车游览,再次乘车免票。经营者不得将不同线路区间车票价叠加捆绑销售,也不得在销售门票价格时强行搭售区间车票。区间车要配备讲解员,免费为游客提供讲解服务。

  三、经营者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在门票处和区间车售票处及景区醒目位置标明所有区间车线路、票价(包括优惠票价)以及所提供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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