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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菜篮子”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


  (四)大力推进风险应对体系建设

  1.完善市场保供应急机制。

  加强应急商品数据库建设,调整、充实一批供应能力强、规模大、信誉好的应急商品联系企业,及时掌握应急商品的产销及库存情况,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制订完善猪肉、蔬菜等“菜篮子”产品保供专项预案,明确各部门职责,落实各项措施,增强应急管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通过完善价格调节基金和建立“菜篮子”风险调控专项资金制度,发挥其调控物价、稳定市场的作用。各县(市)、区政府每年也要安排一定数量资金,设立价格调节基金和“菜篮子”风险调控专项资金。

  2.建立“菜篮子”产品储备制度。

  完善重要“菜篮子”产品分级储备制度,根据本地生产消费特点,建立完善猪肉、蔬菜等“菜篮子”产品储备体系。完善生猪储备制度,按照国家关于“主销区省、直辖市及沿海大中城市每人每天消费2两、不低于7天消费量”的标准,适时调整生猪活体储备规模,落实储备资金;加快建立蔬菜储备制度,按照国务院关于“促进城市蔬菜供给应急能力建设”的总体要求,以及5~7天蔬菜储备量的标准,根据本市消费需求和季节变化,实行在地储备和实物储备,以在地储备为主、实物储备为辅。落实储备资金,制定配套政策,制定储备管理办法,选择实力强、信誉好的企业承担储备任务,确保紧急情况下调得动、用得上。

  3.发挥大型流通企业骨干作用。

  鼓励大型批发、零售企业发展农副产品订单生产、合同产销一体化经营,稳定供应链系统,提高生产、流通的组织化程度。在市场发生异常波动时,充分利用大型流通企业网络发达、集散能力强的特点,及时组织货源投放市场。倡导“菜篮子”流通企业和经营户守法经营,履行社会责任,不囤积居奇,不哄抬价格,不缺斤少两,做到诚信执业,有序竞争。积极引导大型超市等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开展生鲜蔬菜平价销售等活动。

  三、落实“菜篮子”工程建设的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强化“菜篮子”行政首长负责制

  “菜篮子”工程是一项重要民生工程,保障“菜篮子”产品有效供给是各级政府的职责和任务。各级各部门要把“菜篮子”工程建设作为改善民生、统筹城乡区域发展的重要内容来抓,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落实“菜篮子”行政首长负责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市“菜篮子”工程建设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解决“菜篮子”工程建设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承担日常工作。各县(市)、区要相应建立“菜篮子”工程建设协调领导小组。要加强绩效考核,将确保“菜篮子”产品质量、市场价格基本稳定、产销衔接顺畅、市场主体行为规范、突发事件处置及时、风险控制迅速有力、农业生态环境得到保护等纳入各地“菜篮子”工程建设考核指标体系,引导新一轮“菜篮子”工程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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