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服务业跨越发展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
(吉政发〔2011〕20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吉林省服务业跨越发展计划(2011-2015年)》已经2011年4月6日省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和本部门工作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一年五月十日
吉林省服务业跨越发展计划(2011-2015年)
为贯彻落实《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若干意见》(吉发〔2010〕19号)和省委九届十一次全会关于“推动提速升级,实现服务业跨越式发展”精神,提升服务业发展水平,优化服务业结构,构建现代服务业体系,推进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实现全省服务业跨越发展,特制定本计划。
一、基础和条件
(一)“十一五”主要成就和基础。
“十一五”以来,全省服务业发展以大中城市为重点地区,以十大行业为重点领域,创新发展机制,加大资金投入,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培育龙头企业,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促进了全省服务业全面快速发展。
1.总量快速扩张,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加大。“十一五”期间,全省服务业年均增速达14.5%,比“十五”时期提高3.9个百分点。2010年,全省服务业增加值实现3109亿元,比2005年翻一番多;服务业拉动GDP增长4.1个百分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29.9%;服务业税收收入357.38亿元,占全省税收收入的33.3%,已经成为全省税收增长的重要来源。
2.结构进一步优化,现代服务业比重上升。信息技术、电子商务、现代物流、连锁经营等先进技术和经营方式的推广应用,推动了现代服务业的发展。交通运输与仓储业、批发零售业、餐饮业等传统服务业改造提升的步伐加快,服务功能得到加强。现代服务业含量较高的文化、信息服务、金融保险等行业得到较快发展,比重逐步上升,由2005年的31.6%上升到2010年的32.9%。
3.基础设施改善,服务功能增强。“十一五”期间,我省加大服务业投资力度,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2010年服务业城镇以上固定资产投资达到3149亿元,比“十五”末翻两番;全省高速公路竣工里程1850公里,比“十五”末新增1308公里,全省94.1%的行政村开通水泥(沥青)路,形成了公路、铁路、民航、航运等为主的综合交通网络,为加速客流、物流提供了条件;宽带互联网用户达到726万户,比“十五”末翻一番,促进了信息流的畅通。
4.发展环境优化,政策效果显现。“十一五”以来,国务院出台了《关于
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7号)等一系列方针政策,我省也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全省服务业跨越发展的若干政策》(吉政发〔2008〕28号)及其实施细则等政策措施,在市场准入、财政扶持、税收减免、价格调整等方面加大了对服务业发展的扶持力度。这些政策措施的制定出台,优化了服务业的发展环境,推进了服务业跨越发展进程,增强了服务业发展后劲。
(二)存在的矛盾和问题。
总体上看,我省服务业还存在传统服务业比重过高,现代服务业特别是生产性服务业比重过小,对其他产业的支撑能力不强等突出问题,仍不适应全省产业结构升级、转变发展方式和“三化统筹”的要求。突出表现在:
1.总体发展水平偏低。2010年,全省服务业增加值总量居全国第21位;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由2005年的39.5%下降到2010年的36.3%,比全国平均水平低6.7个百分点。
2.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滞后。我省服务业仍以传统服务业为主,生产性服务业占全部服务业比重为31%,比发达地区低20个百分点左右。金融、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等生产性服务业虽然发展较快,但规模小,占比低。金融业不足7%,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仅占7%。
3.服务业集聚能力较弱。我省服务业集聚式发展刚刚起步,产业和企业相对集中的服务业园区资源共享水平不高,全省服务业公共服务平台数量少,规模小,投入不足,公共服务作用较弱,难以满足产业发展的需求。
4.服务业人才支撑能力不足。我省城镇服务业单位技术人员约63万人,占城镇服务业单位从业人员的43%。虽比重不低,但面向生产性服务业的技术人员仅13万人左右,占城镇服务业单位从业人员的十分之一弱。信息服务、金融业等现代服务业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数量较少,高层次管理人才短缺的现象十分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