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打击专利侵权行为。开展“雷雨”、“天网”知识产权执法集中行动,重点打击对专利领域反复、群体、恶意侵权及假冒专利行为和涉及专利的诈骗行为。严厉打击食品、医药、农业、家电及电子信息产业等领域专利侵权行为,严厉查处冒充政府知识产权部门、国际知识产权组织或其他合法组织欺骗公众、牟取非法利益的行为,着力查办侵犯核心关键技术专利权的案件和具有较大影响的案件。要通过摸查或接受举报,确定一批影响较大的大型商场或商品批发市场作为整治重点,集中时间对重点区域、重点市场、重点产品进行大检查,查处假冒专利行为。加大专利宣传力度,借助媒体公开专利侵权典型案件,扩大专利保护行动影响力。广泛发动企业开展专利工作,鼓励和指导企业申请专利、开展维权活动。(市知识产权局牵头,市公安局、经信局、质监局、药监局等部门配合)
4.引导商贸流通企业加强管理。加强商贸流通企业的管理和规范,要求企业加强商品配送管理,防止侵权商品进入流通领域。(市工商局牵头,市经信局等部门配合)
5.查处价格欺诈行为。加强市场价格监管,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严肃查处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市物价局牵头,市直相关部门配合)
6.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药品、扰乱药品生产经营秩序行为的打击力度。严格审查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资质,坚决取缔无证生产,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扰乱相关生产经营秩序行为的打击力度;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强化进出口环节和互联网等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互联网侵权盗版和利用互联网、通信与电视网络销售假冒伪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的行为。(市药监局牵头,市经信局、公安局等部门配合)
(三)强化进出口环节和互联网等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
1.查处进出口侵犯知识产权货物。根据进出口环节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构成和区域分布,在重点口岸依法加大对进出口侵犯知识产权货物的查处力度。通过海关风险信息平台,结合专项行动的工作重点,在重点分析的基础上,加大对重点侵犯知识产权货物和企业的监督管理和行政处罚力度。加强现场实货监管工作,对重点货物实施重点查验,要充分运用各种查验监管设备及查验技巧,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货物的查扣力度,确保进出口环节的高压打击态势。通过稽查、核查等有效监管手段,加强对重点企业(尤其是定牌生产的加工贸易企业)的实地监管。(惠州海关牵头,惠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配合)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