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畜牧食品局关于印发“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的公告”的通知
(川畜食函〔2011〕207号)
各市(州)畜牧食品(畜牧、畜牧兽医、农牧、农牧业)局、成都市农委、绵阳市农业局、雅安市农业局:
为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发布了《
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的公告》,现转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切实抓好公告的宣传、张贴工作。
一、宣传张贴范围
1.宣传发放范围:辖区内所有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各经营单位。
2.张贴范围:辖区内所有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
二、宣传张贴时间
2011年5月10日前按要求宣传张贴到位。
三、其他事项
1.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
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的公告》可在四川畜牧食品信息网公告栏中下载。用于宣传发放的公告由各市(州)自行印制;用于张贴的公告按公告备注要求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