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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振兴文化产业的意见

  (六)扩大对外文化贸易。落实国家鼓励和支持文化产品及服务出口的优惠政策,在市场开拓、技术创新、海关通关等方面,支持有条件的文化企业开拓省外、国外市场。加大支持力度,大力培育我省列入国家文化出口的项目和重点企业。重点扶持具有民族特色的文化艺术、展览、电影、电视剧、动画片、网络游戏、出版物、民族音乐舞蹈和杂技等产品和服务的出口。积极探索和建立国际营销渠道,支持动漫、网络游戏、特色出版物、民族民间工艺美术等文化产品进入国际市场。鼓励文化企业通过独资、合资、控股、参股等多种形式,在国外兴办文化实体,建立文化产品营销网点。积极鼓励我省文化企业充分利用国内外文化贸易交流平台,推动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走出去”,打造国际文化品牌,扩大对外文化贸易规模,提高贵州文化产品的知名度和市场份额。

  (七)实施重大项目带动。把文化产业项目列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统筹安排,切实加强重点项目库建设。力争在民族文化艺术、文化旅游、移动多媒体、电影院线、出版发行、包装装潢、印刷复制、文化会展等方面建成一批重大文化产业项目。通过科技创新和引进,发展一批涵盖文化创意、动漫、数字出版等新兴文化业态的重大文化技术专项和产业化项目。积极争取国产动漫振兴工程、国家数字电影制作基地建设工程等国家重大文化建设项目的支持,不断提高我省文化产业发展的质量和水平。

  (八)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建立健全文化产业知识产权地方法规及政策体系,建立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和激励机制,鼓励以版权、商标、专利及专有技术商业秘密等无形资产评估作价出资或参股组建文化企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服务体系,满足不同层次、不同方面的知识产权保护需求。发挥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沟通政府、服务社会的作用,提高权利人的自我管理能力。建立知识产权的推介和交易平台,促进知识产权的商品化、产业化和市场化。加大对创新成果的扶持力度,促进创新成果及时转化为知识产权,鼓励创新主体申请知识产权。加强对知识产权价值、知识产权经济、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认识和宣传,实施知识产权文化培育工程,推动形成有利于文化产业健康发展的知识产权文化氛围。加强文化知识产权执法,依法严厉打击盗版、侵权及假冒等违法行为。积极鼓励和支持原创,大力培育发展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增强核心竞争力。

  (九)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建立完善的文化产业招商引资长效机制。重点抓好文化产业的投资环境建设和贵州文化产业招商引资项目库建设,编制年度招商引资项目指南,定期举办文化产业招商引资洽谈会,充分利用国际国内大型文化展示展览交易平台,以多种方式吸引国内外重大战略投资者参与文化项目建设。建立我省文化产业招商引资和商品交易的重要平台。依托中国文化产业网以及省内相关重点网站等,征集发布文化产业招商引资项目。大力引进优势企业、龙头企业和重点文化产业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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