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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1年度市教委重点课程立项工作的通知


  1.学校正式公文(重点简述学校重点课程建设情况及申报市重点课程的名称和排序情况)一份。

  2.《2011年度市教委重点课程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纸张规格为A4,统一为纸质封面。

  3.《市教委重点课程项目申报汇总表》(详见附件3)一份,并将Excel电子文档发送至zjxiao@shec.edu.cn。

  七、请各校将申报材料于2011年7月10日前报送到我委高教处。

  在各高校申报的基础上,我委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其中符合规定要求的项目将批准立项建设。希望学校高度重视重点课程建设立项申报工作,加强课程建设管理,努力提高学校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

  附件:

  1.2011年度市教委重点课程项目申报额度

  2.2011年度市教委重点课程项目申报表(略)

  3.2011年度市教委重点课程项目申报汇总表(略)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二○一一年六月三日

  附件1:
  2011年度市教委重点课程项目申报额度

序号

学校

计划额度

1

上海海事大学

22

2

上海音乐学院

8

3

上海戏剧学院

8

4

上海体育学院

8

5

华东政法大学

14

6

上海海洋大学

16

7

上海电力学院

14

8

上海大学

30

9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

14

10

上海中医药大学

14

11

上海师范大学

30

12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14

13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16

14

上海理工大学

30

15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

14

16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12

17

上海金融学院

10

18

上海立信会计学院

10

19

上海电机学院

10

20

上海商学院

10

21

上海政法学院

10

22

上海杉达学院

10

23

上海建桥学院

10

24

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

6

25

上海出版高等专科学校

6

26

上海医疗器械高等专科学校

6

27

上海电视大学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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