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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围绕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节能环保、装备制造等产业重点领域和重大疾病防治、视频安全、防灾减灾等民生重点领域,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科技专项,集中力量突破一批核心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形成一批战略产品。支持优势企业、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承担国家和省级重大科技项目,参与粤港联合科技攻关等专项。

  推进产学研合作。深化国际科技合作和产学研合作,建立区域和国际科技合作新模式。创建省部产学研示范城市,支持组建产学研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共建一批高水平科研机构、重大创新平台和合作示范基地。加快国家散裂中子源项目建设,推进与中国科学院战略合作。积极融入深港创新圈,推进莞港、莞台共建各类科学园和创新园,引进港台及穗深优质科技资源。加强与高等高校、科研机构及周边城市的科技合作,推动产学研合作深入开展。发挥东莞国际科技合作周的平台作用,建立健全国际科技交流合作网络,提升与欧美、日韩等国家和地区科技交流与合作的层次,引导企业充分利用国际科技资源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第二节 完善科技投融资体系



  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完善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市场融资为支撑的多元化创新投入体系。进一步强化财政科技投入保障机制,“十二五”期间,市财政计划每年投入20亿元,用于科技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优化财政科技投入结构,加大对产业核心技术及关键共性技术、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科技合作等的投入。探索建立合作机制,积极引导和整合民间资金投向自主创新企业,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建立健全科技经费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估体系,提高政府创新资金的使用效率。

  强化科技投融资支撑。加速推进科技金融结合,探索扶持科技金融发展的新型金融组织及新型产品。支持组建科技支行,鼓励开展贷款、知识产权质押、重大科技项目资金配套等金融服务。组建种子项目投资基金、科技小额贷款公司和科技投资担保公司,支持初创型优质科技企业的创新创业。引导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和推出专利权质押贷款、科技信用互助、集合信托计划、科技保险等新型科技金融产品,支持高成长型优质科技企业和创新型中小企业加快发展。引导吸引创投机构,发展壮大科技风险投资产业。大力推动科技企业上市融资,做大做强龙头科技企业。

第三节 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树立人才发展战略,实施“人才东莞”工程,突出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着力营造人才发展综合环境,努力建设人才向往之地。到2015年,人才总量达到157万人。

  加强人才引进。实施高端人才引进计划,以团队引进、核心人才引进、项目引进等方式,重点引进科技开发、金融和创意设计、高级技能、经营管理、社会工作、社科研究和创业型人才。完善柔性引才机制,实施引进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建立“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绿色通道”,制定优惠政策吸引优秀人才来东莞创业,吸引各类人才在东莞集聚。建立高端人才引进和跟踪服务机制,用好和留住人才。

  推进人才培养。依托高等高校、科研院所,在重点行业、大型企业建设一批人才培养基地和继续教育基地,鼓励企业加快培养科技领军人才、学术技术带头人、高水平技术支撑和高层次管理人才。依托国家和省重大科研和重大工程项目、重点学科和重点科研基地、国际学术交流和合作项目,积极推进创新团队建设。健全完善分层次、多渠道造就创新人才的培养体系。实施本土研发人才提升工程,推动本土人才成长。

  创新用人机制。推进市场配置人才资源机制,消除人才流动体制机制障碍,建立健全人才培养、评价、选任、激励的选人用人机制。建立以人才资本价值实现为导向的分配激励机制,探索完善要素分配机制,推进经营管理者持股经营制度,建立技术、专利等知识产权入股制度,实现分配形式的多元化。

  营造人才发展环境。加强人才创新创业载体建设,以重点产业、重点企业为中心建设人才开发基地,引进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做好人才服务。提高人才支出占财政支出和人力资本投资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创建优美宜居的城市环境、人文环境、社会环境,营造有利于人才安居干事成长的事业环境和政策环境。

第四节 完善创新服务环境



  聚集科技服务。发挥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在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中的龙头作用,推进各类特色科技园的建设。加快公共科技创新平台、行业科技创新平台、企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提高行业区域性产业技术水平和企业创新能力。依托各类科技园区和产业集群,促进面向区域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的生产性科技服务集聚,重点推进松山湖科技服务基地建设,以东莞华中科技大学制造工程研究院、广东电子工业研究院等为载体,重点打造集教育、培训、研发、产业化于一体的科技服务创新区。

  发展科技中介。大力培育引进科技服务中介机构,发挥东莞产业支援联盟作用,整合各类科技服务资源,重点建设技术产权交易、科技成果转化、科技项目咨询、专利资产评估等科技服务机构。充分发挥市科技中介同业公会的作用,加强科技服务行业规范管理。认定一批市级科技服务机构,培育科技服务业龙头企业和知名品牌。扶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建设,加快推进技术转移和创新服务社会组织的建设。

  建设服务平台。加快建成一批集科技成果汇集发布、科技创业投融资服务、技术交易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公共服务平台。围绕现代产业科技服务支撑体系建设,建设技术交易中心、科技孵化体系、技术研发公共服务平台体系、科技服务网络平台、科技信息公共服务平台。重点整合东莞华中科技大学制造工程研究院等公共科技创新平台研发和技术服务资源,探索以公共科技创新平台为主体,组建成果转化的运营主体,强化科技创新平台的产业服务能力。

  实施知识产权和技术标准战略。以促进发明创造为重点,提高知识产权创造水平。加强与国家、省标准研究机构合作,鼓励企业积极参与技术标准的研制。推动企业和行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通过消化吸收再创新,形成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标准。建设专利技术交易中心,鼓励专利技术交易,发展知识产权和技术标准服务业,鼓励企业引进和购买先进技术,积极推动拥有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商品化、产业化。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建立企业知识产权信用档案,设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完善知识产权信息化服务平台,提高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水平。加强与技术标准相关的国际贸易技术壁垒应对与防控工作。

第五章 促进内外需协调发展



  坚持扩大内需与稳定外需相结合,把扩大内需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构建扩大内需长效机制,促进经济增长向依靠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转变。

第一节 努力扩大消费需求



  建立长效机制。把扩大消费需求作为扩大内需的战略重点,积极研究制定促进消费的政策措施,建立起有利于扩大消费需求的长效机制。完善收入分配制度,着力提高城乡中低收入居民收入,增强居民消费能力。积极稳妥推进城市化,大力发展服务业和中小企业,增加就业创业机会。完善鼓励消费的政策,改善消费环境,保护消费者权益,积极促进消费结构升级。加大政府支出用于改善民生和社会事业比重,提高公共服务便利化程度,逐步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形成良好的居民消费预期。完善市场监管法律法规体系,加强市场监管执法,加快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进一步改善和优化消费环境。

  开拓内销市场。进一步完善现代商贸流通网络,发展现代流通基础设施,建设一批大型专业批发市场和特色专业市场,组建东莞工厂直销中心,大力推动莞货开拓国内市场。积极举办形式多样的莞货展销活动,资助企业参加各类大型展会,推动生产企业与国内外大型商家、电子商务平台对接。加强与黄埔海关合作,探索建立东莞加工贸易产品内销审价体系,推广加工贸易内销“集中申报”和“集中担保”模式,建设加工贸易内销“快速通道”。加强与香港贸发局等机构的合作,定期举办加工贸易企业产品展览会,带动加工贸易企业品牌成长。承办好“广东省外商投资企业(内销)博览会”等内销对接会,扩大加工贸易企业的内销渠道与内销份额。

  推动城市消费升级。制订落实鼓励消费的政策措施,积极举办各类商贸促销活动,大力促进节庆消费,发展和完善消费信贷,有效刺激和扩大居民消费。规范行业管理,提升酒店、餐饮服务水平。发展新型消费业态,拓展新兴服务消费,鼓励发展连锁经营、城市配送和电子商务等现代商贸模式,支持发展租赁消费、网络消费等消费模式,积极促进住房、汽车消费,培育文化娱乐、体育健身和旅游休闲等消费热点,开拓绿色商品、信息网络、教育培训、社区服务和家庭医疗服务等新兴消费,培育个性化、时尚化和品牌化消费的新兴消费群体。加快建设“万村千乡”和“双百”市场工程,支持商贸、供销等企业向农村延伸,实行“家电下乡”和“以旧换新”,大力开拓农村消费市场。

第二节 有效提高投资质量



  优化投资结构。加强项目的策划、开发和储备,建立高效、灵活、规范的投融资机制,大力拓宽和创新投融资渠道,保持全社会投资总额稳定增长。加强政策投资导向,以基础设施现代化、产业发展高级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核心,积极引导资金投向基础设施、结构调整、自主创新、环境保护、改善民生等重点领域。建立健全公共投资调控和监管体系,推进政府投资的科学化、法制化、透明化和民主化。

  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充分发挥重大项目的支撑带动作用,突出基础设施、生态环境、产业升级、社会民生等重点,加快推动城市轨道交通、散裂中子源等重大项目建设,实施一批关系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性的重点项目。完善优质产业项目认定标准,加快推进台湾高科技园、宏威光伏产业园等重大产业项目,加速产业项目建设投产。

  促进社会投资。保护社会资本投资合法权益,引导社会投融资行为规范发展。编制社会投资重点项目计划,进一步拓宽民营投资的领域,推动社会资本参与经营性基础设施和重大产业的投资建设。加大对社会投资项目的财政引导力度,制定和实施有利于促进社会投资的政府采购政策,扶持民营龙头骨干企业,切实将社会资本优势转化为投资动力。

  改善投资服务。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加快建立并联审批制度。加强重点项目统筹协调,继续落实领导挂钩督导、绿色通道等,统筹推进项目前期工作,着力解决项目用地、拆迁、资金等突出问题。对重点项目实行减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措施,加快建设完善网上审批系统和审批监察系统。制定政府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投资信息发布制度。探索推行市财政投资非经营性项目社会代建,促进建设方式多样化。

第三节 积极优化出口结构



  提高出口产品竞争力。加快建设全国出口综合性基地和产业集群出口基地,培育若干商务平台,推动外贸方式多元化。支持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提高出口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积极开拓服务产品出口,扶持一批服务贸易重点企业,打造一批服务贸易品牌。继续提高一般贸易出口比重,优化外贸出口结构。

  继续推出口多元化战略。巩固欧美、日本、香港等传统市场,充分利用原产地优惠政策,深度拓展东盟、非洲、南美、俄罗斯、印度和中东等新兴市场,优化出口市场结构。扩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的产品和绿色低碳产品出口。大力发展服务贸易,积极承接国际服务业转移和服务外包业务。引导民营进出口企业发展加工贸易,优化外贸经营结构。完善产业损害预警机制和贸易救济措施及相关机制,建立公平贸易快速反应机制,建设公共检测平台,增强应对非关税贸易壁垒能力。

第六章 提高城市发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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