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引导企业加强人文关怀,充分发挥工会组织、企业协会作用,强化企业文化建设,改善劳动条件,努力形成企业和职工利益共享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制定和谐工业园区创建与评价标准,将园区创建扩展到行业创建,健全心理咨询网络和各类应急援助机制,努力构建全国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构建多渠道开放式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网络,完善劳动者利益诉求表达机制和欠薪保障制度,加强劳动执法,消除就业性别歧视,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第二节 增加城乡居民收入
加快提高农民收入。落实财政支农强农惠农政策,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和价格形成机制,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提高农民生产经营收入。优化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模式,提高集体资产管理水平。加大惠农补贴力度,扩大对口扶贫开发范围,稳步提高农民转移性收入。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提高农民职业技能和创收能力,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推进农村资产要素市场化,发展农村投资理财服务,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稳步提高职工收入。建立健全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和各类企业职工在内的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完善职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完善公务员工资制度,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探索实行职务与职级并行的工资收入制度。加强对企业工资分配的指导,适时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逐步提高企事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
合理调节收入分配。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着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发挥税收调节作用,加强对高收入群体的税收征管,积极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着力缩小城乡、行业和社会成员之间的分配差距。稳步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增加低收入群体实际收入,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建立国有企业工资分配监督检查制度,合理调节垄断行业和公用事业单位的收入分配。
第三节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健全社会保险体系。完善基本社会保险制度,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完善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险体系。继续深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逐步提高养老保险筹资水平,整体提升农居民和企业职工养老待遇,进一步提高养老保险城乡一体化水平。积极发展企业年金和商业保险,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继续调整医疗保险待遇结构,实施新的药品目录,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基本建立“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医疗保险体系。进一步完善“三位一体”工伤保险体系,加快工伤预防的标准化建设,提高职工健康安全水平。加强城乡社会保险制度间的衔接,实现区域间社会保险关系顺畅接转。建立多渠道、严监管的社保基金筹集管理机制,提高社保基金抗风险能力。
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全面整合社会救助资源,以弱势群体为重点关注对象,建立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基础,以医疗、教育、住房、司法等专项救助为辅助,各种临时救助为补充的覆盖面广的综合性社会救助体系。落实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逐步提高低保标准,扩大社会救助范围。创新社会救助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引入社会力量推动社会救助,促进社会救助适度延伸至新莞人。
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加快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积极探索养老福利机构建设社会化,建立养老公共服务平台,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建立健全城乡一体、适度普惠的养老服务体系,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提高福利事业开放水平,鼓励社会力量投入社会福利事业,拓展社会志愿服务,扶持镇街设立慈善分会和慈善超市,大力发展慈善事业。提高老龄人、残疾人和孤残儿童福利服务保障水平,重点支持市社会福利中心、敬老院、老年人活动中心、儿童福利院、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等建设。
加强住房保障。强化政府住房保障责任,完善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建立健全公共租赁住房制度。完善保障性住房政策体系,健全保障性住房的申请、审批、公示、轮候、退出等制度,规范收入、财产和住房情况审查机制。继续通过租赁补贴、房屋修葺、实物配租等方式实施廉租住房保障,适当调整保障标准,切实解决城乡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加快安居工程建设,积极稳妥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适度建设农民公寓,落实渔民安居工程,稳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覆盖面。
第四节 提高卫生服务水平
健全医药卫生服务体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案,制定区域卫生规划,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加快建立和完善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促进医疗机构现代化建设。探索在条件成熟的片区选择镇街医院按三级医院标准建设升格为市属医院,重点建设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石龙人民医院、太平人民医院和肿瘤医院、精神病院、妇儿医院、传染病院、慢性病防治院等市级医疗中心。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和运行机制。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提高医疗服务和管理水平。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医疗机构,加快形成多元办医格局。建立基本药物制度,规范药品供应保障机制。制定人才队伍培训三年计划,加强基层医药卫生队伍建设。大力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提高除害防病能力。
完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加大公共医疗卫生事业的政府投入力度,有效满足群众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建立健全以基本医疗保障为主体、其他多种形式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为补充、城乡医疗救助为保障底线、覆盖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障体系,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稳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逐步提高筹资标准和医疗保障水平,切实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加强公共卫生服务。改善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应急救治、采供血、卫生监督、职业病防治、120急救中心等公共卫生机构的设施条件。建立和完善卫生应急机构、卫生监督及疾病预防控制分支机构,积极防治重大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职业病和精神疾病,进一步完善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制度,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测预警和处置能力。实施健康行动计划,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提高居民预期寿命。
加快发展中医药事业。加强中医院建设,加快综合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中医科、中药房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完善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实施中医“治未病”工程,探索建立和完善融预防、养生、保健、康复为一体的中医药保健服务体系,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基本医疗以及重大、疑难疾病防治方面的特色和优势。到2015年,基本建立比较完善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
第五节 提高人口质量
调控人口总量结构。加强和完善人口计划管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适度调控人口总量,2015年常住人口控制在660万人左右。制定引导人口有序转移政策,落实农民工积分入户政策。提高高学历高技能人才在总人口中的比重,促进人口总量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人口结构优化与产业结构升级相协调,人口分布与城市空间发展相协调。
提高计生工作水平。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创建省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示范市,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实现途径和模式。提高生殖健康水平,预防和控制先天性感染、遗传性因素对出生人口健康的影响,改善出生人口素质。完善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机制,拓展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区域协作,推进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实现出生人口性别比趋向平衡。“十二五”期间,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分别控制在14‰、9‰以内。
促进新莞人融合。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实行城乡居民户口统一登记管理制度,稳步推进新型社区建设。适度前瞻地推动义务教育、医疗、社保、就业、培训、住房等方面制度和政策,消除制约新莞人市民化的体制性障碍,逐步实现新莞人与城镇居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稳步推进外来从业人员参加工伤、医疗保险制度。推行居住证、积分制及“一证通”制度,建立全市统一的新莞人信息管理系统,提高服务效率和管理水平。
保障妇女儿童权益。制定实施妇女发展规划,依法保障妇女平等享有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各方面的权利。制定完善促进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政策,切实提高农村基层组织、人大代表、政委委员女性比例。制定实施儿童发展纲要,依法保障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学习和参与的权利,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发展。优化儿童成长社会环境,增加和完善儿童活动场所。完善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体系,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建立社区家庭服务站和家庭暴力庇护所。严厉查处和打击拐卖妇女儿童及其他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六节 保障公共安全
增强应急处置能力。健全对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食品安全事件、社会安全事件、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等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提高政府应对公共突发事件能力。实施分级管理,强化各级政府责任,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建设,完善应急联动机制,增强突发事件保障能力。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处置能力。
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及机制建设,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与责任追究,完善安全生产监督体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强以大岭山、清溪、谢岗和虎门港“三镇一港”等危险化学品专业区域建设和管理。进一步做好 “三小”场所、建筑、交通运输、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专项整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到2015年,亿元生产总值死亡率控制在0.09以内,工矿商贸10万人死亡率控制在0.54以内,道路交通安全万车死亡率控制在4.2以内。
强化粮食等重要物资储备。健全重要物资储备及安全监管预测预警体系,确保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物资充足、安全供应。全面落实和加强粮食和食用植物油储备,完善粮食市场监测预测,加快建设粮食基础设施,增强对粮食市场的调控能力。开展粮食产销合作,强化粮食流通监管,确保粮食安全。
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抓好食品安全动态信息体系、食品安全信用体系、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逐步建立起食品药品安全信用档案。全面实现生猪来源采购基地化,实现蔬菜产品100%联机检测监控。“十二五”期间,重点建设市食品药品检测中心,为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提供技术服务。
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建设中小尺度气象、地震灾害监测预警中心及区域气候生态指标站,提高气象、地震、地质等自然灾害监测预报能力。加强气候、气候变化和海平面变化影响研究,建设自然灾害风险评估系统,提高精细化预报、预测和预警水平。强化抗震设防,增强工程防震能力。完善公共气象服务平台,创建安全气象社区。建设气象天文科普馆、地震应急体验馆。推进镇街避灾中心和村(社区)避灾站点建设,实现市镇村避灾场所全覆盖。完善地质灾害的空间数据库管理系统,建立地质灾害监测预报、治理和防治示范区。建立自然灾害部门应急联动机制,提高对突发性灾害应急响应能力。
加强国防动员基础能力建设。调整和优化国民经济动员组织体系,建立和完善信息化综合保障体系,完善国防动员预案,加强人民防空建设,突出潜力调查、动员中心、专业保障队伍、物资储备等工作重点,推进国民经济动员常态化建设。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城乡社区警务、群防群治等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和完善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机制,严厉打击各类犯罪活动,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快建立以警用地理信息为基础,集警务信息综合研判、警务实战指挥调度、应急管理等功能于一体的公安指挥中心平台,完善以110报警台为龙头的快速反应机制,完成“金盾工程”二期建设。充分发挥镇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作用,畅通群众利益诉求表达和协商渠道,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理群体事件。加强社会舆情收集和分析,建立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重大政策制定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推动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工作制度化,创新信访工作机制,完善基层信访网络,努力从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