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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强化社会管理对接。扩大在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支持跨区域尤其是深莞惠的就业、培训、社保、公交、投资、旅游等方面的合作,强化社会治安、食品安全、流动人口、市场诚信等方面管理的协作。促进区域教育资源统一规划和共享,基本实现区域公共文化体育资源、就业服务信息资源共享共通,推进区域公共医疗卫生服务、生活保障制度等对接。

第二节 加强泛珠三角等区域合作



  积极参与区域合作交流。积极参与泛珠三角、大京九市长联席会议等区域合作,推进农业、经贸、旅游、文化、教育、社会保障等方面合作。加大力度共建东莞(韶关)、东莞大岭山(南雄)、东莞凤岗(惠东)三个产业转移园,提高园区经济效益。

  加强援建合作。全力做好对口支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三师图木舒克市工作,充分发挥规划引导作用,以改善民生为目的,以产业发展为关键,以人才教育为支撑,以基础设施为先行,坚持政府力量与市场力量结合,有序推进援建项目建设,增强受援地自我发展能力。继续做好支援四川映秀镇灾后恢复重建后续工作。全力做好帮扶韶关新丰、乳源县,广西河池市,西藏林芝县,重庆巫山县工作和扶贫“双到”工作。

第三节 推进莞港澳更紧密合作



  深化产业合作。抓住CEPA机遇,借鉴港澳先进经验,引进港澳国际航运、金融、物流、贸易、会展、旅游和创新中心等现代服务业项目,推进从业资格互认,形成分工合作、优势互补、错位发展的跨地区现代服务业格局。支持港澳加工贸易企业转型升级,加强联席会议制度建设,协助拓展内地市场。积极引进港澳有优势的信息、科技、金融服务外包项目,构建服务外包品牌,联手建设松山湖科技产业园等服务外包基地。加强与港澳在交通、口岸、信息网络等基础设施对接。迁建虎门港客运口岸,规划建设广深铁路东莞站铁路口岸综合配套工程,实现铁路与轨道交通、口岸通关、城市公交的无缝对接。

  共建大珠三角优质生活圈。推动与港澳建立区域污染联防联治机制,完善大气污染、水污染等防治和水质管理的合作,推进跨界自然保护区、生态廊道建设,共同打造环珠江口宜居湾区。逐步建立健全政府、民间等多层次的合作模式和机制。加强教育、医疗服务合作,推进与港澳地区合作办学,鼓励港澳服务提供者在我市开办医疗机构。加强公共卫生、食品药品安全、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合作,推进科技、文化、体育、旅游交流合作,建立社会治安、市场诚信等方面的互通协查机制,实现对接融合。

第四节 提升莞台合作水平



  加强莞台经贸合作。抓住两岸签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的重要历史机遇,发挥台资企业聚集的优势,稳定和发展现有台资企业,延伸产业链条,推动台资企业转型升级。加大对台招商引资力度,推动松山湖台湾高科技园建设和虎门港对台直航发展,主动承接台湾新材料、新能源、新技术和文化创意等新兴产业转移。

  加强台商融资服务。推动台湾产业服务机构驻莞集中提供诊断辅导服务,加大台资企业技术研发、产品开发、品牌创建和拓展内销市场的力度。通过设立台商担保公司、鼓励台资企业上市、引进台湾金融机构来莞设立分支机构等渠道,鼓励台资为台商搭建融资等服务平台。加快建设莞台经贸和科技信息交流网络。

  营造安商亲商环境。重视和发挥台商协会作用,积极维护台商合法权益。推动台商子弟学校、台商大厦、台心医院等项目的建设,完善台湾居民在莞社会保障机制,为台商及其家属在莞工作和生活提供便利。建立常态交流机制,加强与台湾在文化、教育、体育、卫生、旅游、农业和青少年事务等方面的交流,充实提升莞台经贸合作水平的载体。

第五节 加强东盟等国际经济区域合作



  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框架协议下,积极开展经贸往来,开展民间对话交流,举行经贸洽谈会,扩大文化交流。配合广东在东盟的经贸合作区建设,鼓励资金技术优势企业到东盟国家开展资源开发、产品营销、基础设施建设、农产品种植加工和水产品养殖加工等方面的合作,鼓励优势产业向东盟国家发展。发挥海外华侨华人众多等优势,加强与东盟国家在经济、技术、园区管理、人才培训等多方面的合作,提高“走出去”的能力。

  加大对东盟国家重点产业招商引资力度,吸引新加坡等东盟国家先进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来莞开展投资合作,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充分利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低税率的优惠政策和中国-东盟博览会的平台,扩大与东盟的进出口贸易规模。积极进口东盟资源能源性产品,扩大我市优质特色产品出口。

第六节 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



  创新招商引资方式。主动承接新一轮国际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转移,加快引进优质项目,推动一批科技含量高、产业层次高、资金密集度高、带动能力强的大项目落户,实现利用外资从资金为主向资金、技术并重转变,从制造业为主向制造业与服务业并重转变。

  提升利用外资水平。鼓励加工贸易企业引进尖端高科技项目,培养企业总部和发展高端服务业。鼓励企业全球配置资源,实现资产的优化组合和投资的多元化,推动优势骨干企业跨地区、跨行业发展。积极引导外资企业进入现代物流、会展、服务外包、中介服务、金融保险、信息服务、现代商贸等领域。

  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把外贸发展的重点从追求出口增长速度和规模转变到提高外贸增长效益和质量上来。鼓励企业转变经营模式,帮扶现有加工贸易港台龙头企业加快本土并购重组和增资,在东莞设立制造企业总部。注重品牌打造,鼓励加工贸易企业创建自主品牌、收购境外品牌和引入母公司自有品牌,在扩大出口的同时逐步扩大内销市场份额,实现经营形态的根本性转变。大力发展服务贸易,积极承接国际服务业转移和服务外包业务。推动保税物流园区建设,加强保税物流中心与港口的对接,大力发展跨地区、跨国物流业务。

第十一章 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



  以行政管理体制为突破口,深化经济体制和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健全民主法制,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先行先试,努力探索形成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体制机制,为新一轮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第一节 创新行政管理体制



  加强和改善政府管理。遵循精简、统一、效能改革方向,进一步精简机构,理顺政府职责关系,抓好机构调整优化和职能划转,优化政府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建立职能更加清晰、管理更加顺畅、运行更加高效的组织架构,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完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实现市各部门、各单位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全面推进政企、政资、政事、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落实人民团体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

  推进行政区划调整。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保持两级行政管理架构不变的基础上,按照“数量减少、职能转变”的方向,积极稳妥推进行政区划调整,构建城市型的行政管理体制,形成更为合理的城市发展格局,促进城市升级。

  推进简政强镇。进一步扩大镇(街)政府管理权限,全面推进简政强镇事权改革,赋予镇街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以扩大基层行政权力为主要手段,加快整合统一镇机构设置,创新管理模式,将部分市直部门派出机构和部分事业单位下放给镇管理,增强镇街经济社会管理自主权。完善财权配套改革,规范界定市镇两级政府、部门的行政决策权,理顺市直部门派出机构与镇街政府的权责关系,实现权力与责任相统一。推进按常住人口配备行政编制的改革,减轻市镇两级政府社会管理压力。

  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制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稳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抓好类别划分,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的原则,将现在事业单位划分成行政类、公益类、经营服务类三个类别。完善管理机制,开展制度创新,拓宽事业单位投入渠道,建立理事会、董事会等法人治理结构,探索现代事业单位运行模式。规范机构设置,推进事业单位的优化调整,完成事业单位“三定”工作。

  改进政府管理和服务方式。巩固审批制度改革成果,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加大审批方式创新力度,建立行政审批服务信息平台,筹建行政办事大厅,推行“并联审批”、“网上审批”、“网上办事”和“一站式”服务。建成政务专网平台,推广应用网上政务办公系统。整合行政执法资源,建立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创新社会救助管理体制,建立管办分离的社会救助机制,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和责任追究制。健全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强化对政府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第二节 推进综合配套改革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按照事权财权统一原则,推行费随事转制度,进一步理顺市镇村财政关系。推进预算制度改革,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健全转移支付办法,扩大公共财政对农村治安、环卫、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改革财政资金分配办法,完善镇街、村财政管理体制。实施欠发达镇村借贷款贴息政策,完善“超收奖励”和生态补偿财政激励机制,实施村公共管理费用财政补助政策。深入推进政策性农(居)民住房保险。

  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规范、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明晰界定出资人、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和党组织之间的权责,形成相互制衡、科学合理的企业内部运行机制。鼓励企业资本重组整合,支持优质企业上市。通过吸收投资实体、债权转股权、贷改投、管理员工持股等方式举措,大力推进市属企业产权多元化。紧扣“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定位,建立完善市属资产监管体系,提高市属资产监督管理水平。

  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公示试点。着力改进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实施方式,规范财政投资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推进政府投资公益性项目代建制,实行项目后评价制度,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制定落实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的意见,扩大民间资本投资领域。加大对风险投资的扶持。建设新型金融机构和民间金融试验区,发展中小金融机构,吸引民间资本进入投融资领域,组建和发展私募基金、小额贷款公司、产业信托基金、村镇银行、融资性担保公司等各种新型金融组织。

  推进农村体制机制创新改革。推进基层管理体制改革,理顺集体经济组织与自治组织之间的关系,逐步实现“政经分离”。创新集体经济发展模式,探索以股份制形式跨区域进行土地和项目开发,建立“镇街主导开发,镇、村、组三级分利”的发展模式,推动集体经济的升级转型。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完善集体分配制度和财务检查制度,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审查、土地款管理和经济合同管理等制度。加强民主理财,实现集体经济健康发展。

  健全现代市场体系。完善资本、技术、土地、人力资源等要素市场运行机制。改革土地供给制度,完善经营性用地土地使用权的招标、拍卖和挂牌制度。开展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推动农业土地经营权流转,建立土地流转合同签订与备案制度。深化股份制改革,探索股权有序流转办法,引导集体经济组织向市场化经营迈进。加快资源性产品及要素价格改革,完善公共产品价格政策,推进行政事业性收费改革。大力推进诚信社会建设。积极履行对网络商品交易及相关服务的监管职责。深化金融体制改革,优化现代金融生态布局,完善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着力打造本土金融品牌,拓宽民间金融渠道。大力培育和引进各类保险机构,扩大保险覆盖面。推动与港澳台的区域金融合作,推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以及跨境贸易融资、外汇专项改革、产业投资基金等试点。

第三节 深化社会管理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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