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扫盲工作的实施意见
(宁政〔2011〕7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12部委《关于
进一步加强扫盲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2007]22号)精神,根据青海省教育厅等13个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扫盲工作的实施意见》(青教基[2009]63号)文件要求,就进一步加强我市扫盲教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扫盲教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大力开展扫盲教育工作,减少文盲人口,是培养有文化、懂技术、守法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的基本要求,是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提高人口素质的基础性工作,是消除贫困,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促进富裕文明和谐社会,推进我市社会经济进一步发展的重要条件。我市现有文盲人口主要生活在农村,年龄偏大,居住分散,其中少数民族妇女文盲较多,扫盲工作形势依然严峻。各区、县有关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为西宁经济建设服务的高度出发,以“两基”迎“国检”工作为契机,进一步提高对扫盲教育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积极推进扫盲工作,提高扫盲效益,巩固扫盲成果。
二、扫盲教育的指导思想与原则
1.扫除文盲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国务院《
扫除文盲工作条例》、教育部等12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扫盲工作指导意见》、青海省教育厅等13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扫盲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坚持将扫除文盲作为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并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扫除剩余文盲,通过扎实开展扫除文盲工作,不断提高劳动者的文化素质和劳动技能,为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实现西宁富裕文明和谐共进的宏伟目标提供人力资源支持。
2.扫除文盲工作的基本原则
坚持分区规划、分类指导的原则。各区、县要结合区域、民族、社会经济和教育发展实际和需要,提出不同的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扫盲计划,整体推进扫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