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1年沈阳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及开发区安监局:
根据市安监局《关于印发〈2011年沈阳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考核计划〉的通知》(沈安监发[2011]8号)要求,定于2011年6-7月份对各地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中期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方法
行政执法监督中期考核主要以书面汇报为主、实地考核为辅。
二、考核项目及考核内容
1.考核项目:依法对本系统的下一级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活动实施监督。(考核表第3项)
考核内容:查看依法行政监督工作计划(文件)及检查工作记录 。
2.考核项目: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裁决等具体行政执法行为是否合法和适当。(考核表第6项)
考核内容:查阅各种行政执法案卷和文书,查看是否规定处罚指标。
3.考核项目: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考核表第7项)
考核内容:查看案卷是否执行自由裁量标准。
4.考核项目:行政处罚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考核表第8项)
考核内容:查看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没收据。
5. 考核项目:上报行政执法情况统计表工作。(考核表第11项)
考核内容:查看统计月报表。
三、需上报的书面材料
1. 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中期考核工作总结;
2. 对下级的行政执法监督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