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申报评审纪律
对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和违反规定申报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已取得任职资格的,取消其任职资格,并从评审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任现职期间,出现如下情况之一,在规定年限上延迟申报:(1)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含)以下或受单位通报批评者,延迟1年申报;(2)受记过以上处分或已定性为技术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延迟2年申报。
六、网上申报说明
今年暂不进行网上申报。《推荐评审高级工程师人员资格审查花名册》、《推荐高级工程师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和照片的电子版(电子照片要求免冠证件彩照,以身份证号命名,JPG格式,宽和高比例1:1.4,50KB以内,不大于300x420像素,不小于200x280像素)以附件形式集中发送到邮箱:hzsjwzgb@163.com。
七、评审收费标准
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费〔2002〕229号)有关规定,收取评审费每人280元、评审推荐费每人150元。评审费用在报送材料时一起交纳。
八、其他事宜
1、职称评聘工作的有关信息、资料的查询或表格下载可登陆"杭州建设网"(www.hzjw.gov.cn)。
2、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职称评聘等问题可免费拨打服务热线"0571-12333"进行咨询,该服务专线工作时间:工作日8小时人工服务、全年每天24小时自动语音服务。
3、对不符合申报要求的材料,将及时通知申报人修改、补报,对未及时修改、补报或修改、补报后仍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不提交评审。
4、将组织同行专家对全体申报人员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考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考察申报人员的学识水平和专业经验。
5、评审结果将在杭州建设网站公示后,由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发文公布。高级工程师资格证书按要求由我委职改办统一办理并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制证。
附件:
附件1:申报评审条件
附件2:各单位报送材料具体时间
附件3:具体申报材料和装订要求
高级工程师相关表格(略)
杭州市建设委员会
二O一一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