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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卫生局关于2011年度全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附件2
  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报评材料及要求

  一、单位应提交的评审材料
  (一)上报评审报告(委托评审书)1份;
  (二)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管理系统产生的上报数据1份;
  (三)评审对象资格审查花名册1份(A3纸);
  (四)申报综合组人员名单表1份。
  二、个人应提交的材料及装订要求
  (一)基本情况材料(按以下次序、A4纸规格装订,各提供1份)
  1、本册材料目录;
  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
  5、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聘任书复印件;
  6、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资格证书及执业证书复印件;
  7、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或成绩单原件;
  8、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原件;
  9、继续医学教育合格证书复印件;
  10、近3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11、晋升前下农村(社区)情况证明;
  12、科研成果及有关获奖证书(证明)复印件;
  13、个人获得的有关荣誉证书复印件;
  14、个人专业技术工作小结;
  15、个人其他材料。
  (二)论著、论文代表作
  论著、论文代表作原件1份(申报正高限提供8篇,申报副高限提供5篇)。按《综合表》所列次序装订成册(单本厚度超过200页的,可以不装订)。
  (三)其他论著、论文
  代表作以外的其他论著、论文的复印件1份。按时间顺序装订成册。
  (四)不装订成册的材料
  1.“推荐高级卫技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正高(社区副高)20份,副高5份(A3纸规格,由申报管理系统生成);
  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
  3、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核表一式2份;
  4、破格推荐高级卫技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一式2份;
  5、代表作复印件一式2份(仅限副高),要求自选1篇复印,包括文章内容和杂志封面,无须签名和盖章,也不可标注任何记号。
  三、上报材料的其他要求
  (一)申报材料要求真实、规范、完整,申报材料中所有需要加盖公章的栏目必须加盖公章。职称、聘任、执业等资格证书,必须复印全部内容。
  (二)复印件必须与原件核对,签署“核对无误”字样,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并有经办人签字和落款时间。
  (三)提供的论文、论著,必须是在任现职期间,以第一作者(或SCI通讯作者)发表,并有正式刊号或书号。不符合要求的论文、论著不得提供。
  (四)申报材料袋必须为纸袋,质地坚硬,不易破裂,并在材料袋显著部位标注:单位名称、申报人姓名、申报专业名称、申报资格名称。

  附件3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本人申报         专业技术资格,所提供各种表格、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真实可靠。如有任何不实,愿按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申报人:
年  月  日

  兹保证      同志确系本单位职工,所报材料审核属实。如有隐瞒,愿承担相应责任。

  附件4
  申报综合组评审人员名单表

  填报单位:(盖章)

序号

所属

地区

姓名

工作单位

行政职务

申报专业

推荐评

审资格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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